经济诈骗惯用伎俩被揭 加人须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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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4月01日讯】(大纪元记者文芳编译报导)在加拿大3月“防诈骗月”的最后一天,负责银行服务及投资的申诉专员(OBSI)公布犯罪份子惯用的诈骗花招,提醒市民提高警惕,不给犯罪份子可乘之机。
  
申诉专员梅维尔(Doug Melville)表示,许多银行用户报告所遭受的欺诈,尽管每个案例不同,但犯罪份子惯用的花招只有几招,而且经常是故技重滨。他指出,犯罪份子经常从事的诈骗活动有6种,分别是银行卡和信用卡盗用,超额支付欺诈,债务重组诈骗,盗用个人信息,网上销售诈骗和投资诈骗。

*盗用银行卡和信用卡
  
这是发生率最高的一种诈骗行为。梅维尔建议,把银行卡和信用卡放在安全的地方,每张卡使用不同的密码,不要与他人共用卡和密码;在输入密码时,要用手挡住他人视线,以防密码泄密; 任何时候都不要把密码写在卡上,更不能把密码留在钱包里。

*超额付款诈骗
  
当用户打广告想出售物品,然后来了一个买主,但是这个所谓的买主,其实是个骗子,他写给受害人开了张数额很大的支票,然后要求受害人通过汇款方式把多出的钱退给他。当受害人发现支票是假的时候,这个骗子买主和受害人的人都消失了。要知道,汇款一但寄出,通常是追不回来的。罪犯还喜欢用这招付房租。

*债务重组诈骗
  
在经济不好或个人财务有麻烦时,经常会遇到骗子使用此花招。通常,当一个人身陷债务时,会付给一些公司钱以降低债务利息。当公司收到钱后,会寄出支票,清除负债人原来的债务。但是,如果银行收到支票,发现支票是假的,受害负债人不仅没能减轻债务,反而背负更多的债。

*盗用个人身份信息
  
每个人的个人身份及财务资料都是有价值的,而且犯罪份子最喜欢打这些资料的主意。如果受害人的资料受盗,犯罪份子就用受害人的姓名等个人资料开设银行账户,获取信用卡,然后向银行借钱。防范措施是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保管重要银行文件,即时处理不用的银行文件。

*网上销售诈骗
  
买卖双方都有可能在网上销售中受骗。有时出售东西时,却收不到钱,有时是付了钱收不到货物。要想在网上进行买或卖活动,最好对网络销售心中有数,把损失降至最低,再进行相关活动。

*投资欺诈
  
如果有人提供“只为你”的特殊投资回报,千万小心。想投资,最好找有规管机构的持牌投资顾问。如果投资顾问有问题,至少可以找到象OSBI这样的人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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