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女子未明诉讼后续遭通缉

人气: 1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2011年04月19日讯】(大纪元记者苏泰安台湾嘉义报导)一名交通违规女子,经拦检盘查后,警方发现为伤害案遭通缉,于是带案递解归案。此案女子遭警盘查时大表惊讶,表示于去年涉及一起伤害及恐吓案件,以为官司已经告一段落,岂知官司仍有后续发展,且经台南地检屡传不到案而于今年3月底遭发布通缉。

嘉义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北门派出所巡佐林义恩、警员李文雄,4月17日,于文化路段交通重要路口执行路检时,发现一名女子未依规定两段式左转,便加以拦检盘查,经M-POLICE查询发现该名女子因伤害案遭通缉,带案递解归案。

北门所所长林世宗表示,78年次陈姓伤害通缉犯,有稳定的工作收入,原居住在台南县市,于去年涉及一起伤害及恐吓案件,原以为官司已经告一段落,而与家人一起搬至嘉义市区工作且定居,但经台南地检屡传不到而于今年3月底遭发布通缉。

陈姓通缉犯在接受警方盘查时,得知自己遭到台南地检通缉,直呼不可能,大表惊讶,表示原以为先前案子已经告一段落,所以才搬到嘉义工作,并没有多理会案件后续发展,且目前有正当职业,并无逃亡必要,得知须随警方到台南地检报到时,只能表示无奈。

第二分局分局长张顺调表示,近来经查发现所查获之通缉犯,经常因为未收到司法文书,或者以为自己案件已告一段落,并未加以注意,却遭法院地检屡传不到而遭通缉,因此,呼吁民众针对与本身相关的司法诉讼案件,应多加注意关心,以免本身权益因时效而丧失。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