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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身上刺青 莽父惹祸上身

2011-04-06 10:52 中港台时间|04-06 10:53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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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颜伶如波特兰5日专电)小孩3岁就刺青,会不会太夸张?美国乔治亚州1名男子2年前为年仅3岁的继子刺青,亲戚发现后报警,昨天他认罪,法官判他300美元罚金,缓刑1年。

26岁被告艾希礼(Eugene Ashley)昨天在法庭上认罪,被判300美元罚金,缓刑1年。法院也将男童监护权判给舅公。

2年前,艾希礼为继子刺青,刺青的部位是男童肩膀,写着英文字母DB,代表“老爸的儿子”(Daddy's Boy)的缩写。除了男童,全案唯一目击证人就是男童的亲生母亲,但她不愿出庭作证。

根据法院纪录,调查结果显示,男童在2009年1月到5月之间被艾希礼刺青,男童的舅公霍金斯(GeorgeHawkins)在2009年5月发现男童的刺青,报警处理。

媒体报导,艾希礼对警方辩称,当时烂醉,根本不记得有帮男童刺青,男童直到今天被问到刺青痛不痛,则会回答“有一点。”

霍金斯受访时表示,检方应该一并起诉男童母亲,因为她企图掩盖此事,还在男童刺青部位贴上纹身贴纸,设法遮住刺青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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