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香文贿选案获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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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5月27日讯】(大纪元记者林怡香港报导)前任立法会会计界议员谭香文被控在2008年立法会选举期间舞弊,星期四在东区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她感谢法院还她清白。

东区裁判法院裁判官林嘉欣裁决时表示,不相信提供讲座,能诱使选民投票支持,也不认为谭香文有犯罪意图。裁判官形容情况有如自己曾在街上收到候选人宣传纸巾一样,收了也未必会投票给她。裁判官相信谭香文是不智及考虑不周,因利成便安排陈方安生在讲座为她打气。在控方未能在毫无疑点下,证明她有罪,所以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获判无罪的谭香文离开法院时表示很开心法院还她清白,她感谢家人及律师团队的帮忙,多谢香港市民的支持,之后便匆匆离开。

这场缠绕大半年的官司全由一场免费讲座引发。53岁的谭香文,在08年竞逐连任时,涉嫌向会计界选民提供讲座,以获取选票。事因在选举前两天为一班会计师举办免费讲座,邀请前政务司长陈方安生在讲座发言打气,指谭香文是值得支持的人选,被指违反选举条例。控方指谭香文利用讲座可以得到进修学分,诱使选民投票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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