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大纪元2011年06月19日讯】(大纪元记者施芝吟台湾台北综合报导)又到了暑期求职潮,台北市劳工局19日表示,有许多家教中心从事推介人才、媒合,其实已属从事就业服务业务,依就业服务法需要申请设立许可,另外,家教中心的收费也有标准规定,包括登记费及介绍费,不得超过求职者第1个月薪资的5%,就业咨询费每小时不得超过1千元。
劳工局局长陈业鑫指出,许多家教中心从事推介人才、媒合,还是必须依照就业服务法,申请私立就业服务机构设立许可,否则可处新台币30万元以上、150万元以下罚锾。
另外,家教中心也要遵守相关收费项目及金额标准,劳工局就业安全科表示,可收取费用,包括登记费、介绍费,合计不得超过求职人第1个月薪资5% 。收费项目中,较常产生争议有“就业咨询费”与“职业心理测验费”2项;若超收费用或是其他以任何名目所收取费用都属违法,依法可处以超收费用10至20倍罚锾。
劳工局解释,“就业咨询费”是指办理协助求职人了解其就业人格特质,厘清就业方向所需咨询费用。每小时不得超过1千元;未满1 小时费用计算及退费标准、方式,应依求职人与家教中心双方协定结果及民法相关规定办理。
“职业心理测验费”是指评量求职人职业能力所需费用,收费额度应与测验项目与测验过程中评估及结果解析精确度相关,并应有信、效度验证及常模,能准确评量求职人职业能力。每项测验不得超过700元。
目前台北市政府登记有案的家教业者,只有5家,民众如果发现家教中心没有申请设立许可,或非法从事就业服务业务、超收费用等,都可以向北市劳工局检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