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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6月19日訊】(大紀元記者施芝吟台灣台北綜合報導)又到了暑期求職潮,台北市勞工局19日表示,有許多家教中心從事推介人才、媒合,其實已屬從事就業服務業務,依就業服務法需要申請設立許可,另外,家教中心的收費也有標準規定,包括登記費及介紹費,不得超過求職者第1個月薪資的5%,就業諮詢費每小時不得超過1千元。
勞工局局長陳業鑫指出,許多家教中心從事推介人才、媒合,還是必須依照就業服務法,申請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設立許可,否則可處新台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
另外,家教中心也要遵守相關收費項目及金額標準,勞工局就業安全科表示,可收取費用,包括登記費、介紹費,合計不得超過求職人第1個月薪資5% 。收費項目中,較常產生爭議有「就業諮詢費」與「職業心理測驗費」2項;若超收費用或是其他以任何名目所收取費用都屬違法,依法可處以超收費用10至20倍罰鍰。
勞工局解釋,「就業諮詢費」是指辦理協助求職人了解其就業人格特質,釐清就業方向所需諮詢費用。每小時不得超過1千元;未滿1 小時費用計算及退費標準、方式,應依求職人與家教中心雙方協定結果及民法相關規定辦理。
「職業心理測驗費」是指評量求職人職業能力所需費用,收費額度應與測驗項目與測驗過程中評估及結果解析精確度相關,並應有信、效度驗證及常模,能準確評量求職人職業能力。每項測驗不得超過700元。
目前台北市政府登記有案的家教業者,只有5家,民眾如果發現家教中心沒有申請設立許可,或非法從事就業服務業務、超收費用等,都可以向北市勞工局檢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