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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政院通過軍職3條例修正 育嬰假延至子女滿6歲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宋碧龍/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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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6年07月02日訊】(大紀元記者賴玟茹台灣台北報導)行政院會2日通過「志願士兵服役條例」等3項修正草案,將國軍現行的「育嬰留職停薪」適用年齡,從現行的3歲以下放寬至6歲以下。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這次修法是要讓國軍與公教、勞工享有同樣的友善職場。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2日主持政院會後記者會時轉述,卓榮泰表示,為了配合政府的人口對策與家庭支持措施,行政院從今年5、6月開始,就陸續通過《性別平等工作法》和《就業保險法》等相關修法,這次進一步通過通過「志願士兵服役條例」、「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以及「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等3項修正草案,就是為了把軍職這塊拼圖補上,建構友善生養的環境。

根據政院通過的草案內容,這次修法主要有兩大重點。第一是延長請假年齡,志願役士兵、軍官和士官的留職停薪適用子女年齡,從3歲以下延長到6歲以下,期間最長到孩子滿7歲為止。第二是調整假別名稱,配合請假年齡放寬,將原本的育嬰留職停薪,正式更名為育兒留職停薪。

卓榮泰強調,本案送交立法院審議後,已請國防部積極與朝野黨團溝通,爭取各界支持,希望能盡快完成修法程序,讓國軍無後顧之憂。

責任編輯:呂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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