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S:银行应及早提高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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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6月27日讯】(中央社台北2011年6月27日电)国际清算银行(Bankfor International Settlements)表示,银行应极力在2013年展开的一连串最后期限前,达成提高资本的要求,除非过早推出这些规定危殆银行放款业务。

根据彭博社报导,BIS在年度报告中表示,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The Basel Committee on BankingSupervision)规定银行必须提高核心资本准备逾2倍,以避免破产,是对这波金融危机暴露出的问题做出的主要监管回应。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的立场,呼应英国央行总裁金恩(Mervyn King)的评论,金恩表示,英国的银行可以“不只是遵行实施的时间表”。

BIS指出,“倘若银行具获利能力,且能遵循标准而毋需抑制信贷,国家应加快脚步。”假如他们想的话,各国主管机关应该视“巴塞尔新协议”为最低标准。

全球央行首长周末同意具有规模或系统重要性,亦即一旦破产恐引发另一波金融危机的银行,必须要有额外的附加资本。

主管机关同意多达30家全球大型银行必须面临占核心资本1-2.5个百分点的附加资本,以避免他们造成另一波金融危机。

巴塞尔新协议预计自2003年开始导入至2019年完成。BIS是巴塞尔监管委员会和理事与监管负责人小组(Group of Governors and Heads of Supervision)的上级机构。

根据巴塞尔新协议,银行将必须持有相当于风险性资产7%的核心一级资本,相较于之前国际规定的2%。

根据周末同意的计划,多达30家全球大型银行将被要求持有额外的附加资本,意味着他们可能必须持有高达9.5%的准备。

英国央行总裁金恩24日在伦敦向记者表示,英国的银行可以不只遵循巴塞尔新协议的时间表,倘若他们能提前达到,将更好。”(译者:中央社刘淑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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