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

首档未与发行TDR 申请挂牌

2011-06-0320:36 中港台时间|06-1220:53 更新
人气 1

【大纪元6月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田裕斌台北3日电)台湾证券交易所今天表示,霸菱亚洲第四控股(六)递件申请增发阳光能源(9157)台湾存托凭证(TDR),这也是首档第二上市股东申请发行非参与发行的TDR。

证交所表示,霸菱亚洲第四控股(六)是以其持有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阳光能普通股1亿1461.4万股申请发行非参与发行TDR,每单位TDR表彰普通股1股,将增发阳光能TDR达11万4614张,增发上市的阳光能TDR,包括股东权益、交易方式或办理兑回,皆与目前已上市的阳光能TDR相同。

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在去年3月开放第二上市(柜)股东,得委托存托机构发行非参与发行TDR,以活络TDR市场,只要是TDR发行公司股东,可以持有已发行股份,委托同一存托机构,发行非参与发行TDR,但是包括存托机构、保管机构及权利义务,应与参与发行TDR相同。

标签
相关专题: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留言

  • 大纪元保留删除恶意留言的权利,包括低俗、误导或攻击信仰等内容
本网站图文內容归大纪元所有, 任何单位及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使用。
Copyright© 2000 - 2026 The Epoch TimesAssociation Inc.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