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每年逾20万14岁以下儿童死于非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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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6月06日讯】近期由北京师范大学壹基金公益研究院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联合发布的《中国儿童福利政策报告(2011)》中显示,在中国“每年有1万名左右的妇女和儿童被拐卖,其中10%为儿童;而道路事故已成儿童的最大杀手,意外伤害是0-14岁儿童的首位死因……”。报告显示,大陆每年有超过20万的14岁以下儿童因意外伤害死亡,即每三个死亡的儿童中就有一个是意外伤害所致。

在一味的强调经济发展而衍生出的社会不公及理不清的众多社会问题中,儿童安全保障等福利也是其中一个令人忧心的薄弱环节,其中孤儿、残疾儿童、流浪乞讨儿童、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子女、受暴力侵害和虐待儿童,以及受爱滋病影响儿童等“困境儿童”的保护问题尤为突出。

有报导指出,尽管有关部门有加大对困难儿童的帮扶,但相对的“困境儿童”数量也在不断扩大。大量儿童处于福利保障制度的边缘,深陷各种困境之中。

该报告显示,“困境儿童”主要包括孤儿、残疾儿童、流浪乞讨儿童、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子女、受暴力侵害和虐待儿童,以及与患爱滋病父母或本身感染爱滋病病毒的儿童。

报告主要执笔人、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尚晓援表示,“我国困境儿童群体只有分类统计和一些模糊的估算,且部分数据比较陈旧,但依然足以说明事态的迫切程度。”她在与团队查阅了大量资料收集到了以下一组数据:

——2010年在民政部门登记的孤儿人数为71.2万人,5年中增长了24%;

——2006年的数据显示,我国0-17岁的各类残疾儿童共计504.3万;截至2010年底,依然有14.5万名适龄残疾儿童辍学。

——据2005年的数据推测,我国农村留守儿童有5800万,其中27%为5岁以下的幼童,约为1566万。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相关研究预测,估计2010年底,约有49.6万~89.4万中国儿童受爱滋病影响,其中2万~2.7万儿童因爱滋病失去父母。

对于以上数据,尚晓援希望从国家层面,由权威部门将这些数据统计清楚,以便更全面地救助“困境儿童”。


湖北武汉生活在郊区铁路边农民工的孩子们。(Getty Images)

社会不公与暴力虐童

报告指出,由于在儿童安全保护方面缺少整套的制度安排。大陆每年有超过20万的14岁以下儿童因意外伤害死亡,即每三个死亡的儿童中就有一个是意外伤害所致。而在发达国家,关于儿童的道路安全有比较全面的制度设计,包括立法、安全教育,并对家长的监护有所要求,如14岁以下儿童没有成年人监护不能单独外出等。

另外,尚晓援也指出,“除各种意外伤害外,人为暴力伤害也不容忽视。”报告指出,家庭暴力、校园暴力、网络伤害以及其他环境污染等因素造成的伤害,都在影响儿童的健康发展。虽然能称得上‘虐待’的只有5%,但推算出受虐待的儿童数,仍以千万计。”

有分析指出,社会不公、有冤无处诉等社会民怨问题,都是引致虐童案发生的诱因之一。

儿童福利水平落后

从事民政事业数十年的北京师范大学壹基金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认为,当前的儿童福利水平远远落后于经济发展水平。

据了解,大陆的儿童福利制度起步于孤残儿童,同时,患大病儿童、残疾儿童、受爱滋病影响儿童、服刑人员子女和流浪未成年人等,也已纳入政府对社会福利的关注范围。但这还远远不够。报告指出,国家应当立即承担起为困境儿童提供福利服务的责任,从基本医疗、教育福利、安全保护等方面入手,逐步建立起政府主导的、面向全体儿童的福利保障体系。

“中国儿童福利制度建设需要弥补体制缺陷,进行系统设计。”有关专家勾画了出一个“适合中等经济发展水平的儿童福利制度”的基本面貌。

尚晓援认为,首先需要一部统一的《儿童福利法》。国际社会早已建立了针对儿童福利的立法地位。如英国、瑞士、挪威、日本等国家都先后出台了专门的儿童福利法案。但目前大陆尚无统一的儿童福利机构。

“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是所有成年人的未来,确保孩子的安全、健康成长,其实就是做好了我们的事业。”王振耀说,建立与中等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中国儿童福利制度,考验的不仅仅是我国社会福利学界,还有政府和全社会。

责任编辑:乐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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