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1年07月22日讯】(大纪元记者方平编译报导)洛县监事会表示,将通过一项法令,使住宅区内的恶犬更容易被清除。新条例扩大了“恶性”的定义。
目前,一条狗要有咬人或攻击别人的实际行为,法官才能宣布它为恶性犬。根据新的规则,别的人也能宣布具有异常攻击性的狗具“恶性”──即使它没咬任何人。新条例给动物控管人员权力宣布狗的恶性,过去只有法官才能做这样的判决。
洛县目前规定,狗主人必须自我管束凶猛的家犬,让狗戴上口套或用很短的皮带。新条例规定,如果狗主人无法控制,动物控管官员可以带走销毁它。该条例同时赋予狗主人5天的时间来反驳“恶犬”声明。
洛县将通过恶犬管理新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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