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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纱阻办案 澳警有权一掀究竟

2011-07-05 14:05 中港台时间|07-05 14:07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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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5日报导】(中央社雪梨5日法新电)澳洲新南威尔斯省(New South Wales)警方获得广泛权力,可要求民众脱下伊斯兰教罩袍(burqa)或其他形式的面纱,以便辨认嫌犯。

继最近1名穆斯林女性因穿着罩袍,被法官判定根本认不出来到底是不是她,结果无罪开释之后,新南威尔斯省政府于昨天晚间通过这项规定。

省长欧费尔(Barry O'Farrell)表示:“我不管民众戴的是机车安全帽、罩袍、全脸面纱(niqab)还是什么面纱,或是任何其他物品,警方都应有权要求这些人清楚表示身份。”

“我尊重各个宗教信仰,但执法时,警方应该有足够权力辨识民众身份。”

警方先前只能在重罪调查中要求女性脱去面纱。(译者:中央社杨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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