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团体促延长国民教育咨询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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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8月29日讯】香港“德育及国民教育科”咨询文件5月推出后,受到各界的强烈反对,批评指是企图向中小学生“洗脑”;中联办官员亦明言指国民教育是为加强社会控制,深化爱党意识。有关科目的咨询期本周三结束,香港人权监察向当局提交立场书,反对强制学校设立课程,要求延长咨询期,并建议有关范畴应纳入公民教育科。

当局计划在2012年将在小学先推行德育及国民教育科,2013年延至中学。人权监察表示,课程的咨询文件中,无论是学科政策、课程目标、教学设计以及附设的教材参考,均选材偏颇,又避谈侵权议题和社会阴暗面,压抑学生独立思考及批判思考。

人权监察指出,港英政府因应90年代政制改革,于1996年推出新《学校公民教育指引》,加入民主、自由、平等、人权与法治精神等民主特质及其相关元素,亦强调培养学生批判思考。但主权移交以后,政府在2001年课程改革中,将公民教育与道德教育归作同类,对公民价值轻描淡写,并以国民身份对社会及国家的承担取而代之;而2002年《基础教育课程指引》以至2008年《新修订德育及公民教育课程架构》,均强调国民教育的重要性。

科目狭隘 成政治工具

人权监察续指出,原有的“公民教育科”及“通识教育科”开放包容,包含公民价值以及普世价值教育,培养批判思考;而德育及国民教育科用“国家”认同的价值观混淆为认同国民身份,缺乏批判与普世价值,是倒退的表现。

人权监察认为,国民教育与人权教育并非一定有排斥,但香港政府却将国民教育和德育等学科狭隘化和政治工具化,向学生硬塞国民身份概念,同时又排拒相反意见,如国家定义为何,国家是否等于政党、爱国是否爱党等,均只字不提。选材方面,亦避谈侵权争议,仅从正面国情培养盲目爱国。人权监察质疑课程有违《香港教育专业守则》有关培养学生人权意识及独立思考的条文,甚至违反《国际人权公约》。

咨询过程黑箱作业

当局去年10月宣布成立独立制订课程的专责小组,但人权监察质疑遴选委员过程及准则黑箱作业,而课程草拟编撰至公众咨询时间,仓卒在1年内完成,少于通常一年半的制订及咨询期;是次咨询期由2011年5月至8月,正值学校考试及暑假,不利师生在校园酝酿讨论;有教育工作者参与的闭门咨询会,全程仅约20分钟,又回避教师提问,遭与会教师批评是假咨询。

人权监察认为,现时教育局的咨询漠视师生、家长以及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尤其未照顾到学童的表达主见权,有违《儿童权利公约》第12条。他们促请教育局延长咨询期,并举行公众咨询会及学童咨询会,让市民充份掌握咨询文件内容,能参与咨询以及制订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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