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雅图通过新法律 雇主需提供带薪病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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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9月15日讯】(大纪元记者文远西雅图编译报导)西雅图市议会周一通过法律,要求西雅图市的公司为其员工提供带薪病假。投票结果是8票同意,1票反对。据经济机会研究所(The Economic Opportunity Institute)估计,西雅图目前有近200,000员工没有带薪病假。华盛顿DC和旧金山已经通过了类似的法律。

投赞成票的Nick Licata说:“只有政府才能确保健康的工作条件。政府有责任通过推行良好、安全、健康的工作条件,以保护公民”。投反对票的Richard Conlin则说:“我担心这项法律的执行可能会带来意想不到的后果。这项法律对于不同的员工区别对待,这是个问题。”还有一些反对者认为这会增加雇主的花费,从而减少就业机会或削减医疗保险。据支持者上周公布的调查结果,超过2/3的西雅图人支持这项法律。

该法律将于2012年9月生效。不同规模的公司需提供的病假时间如下:

只有1到4名员工的雇主不需提供病假;

有5到249名员工的公司:员工每工作40小时,公司需提供最少1小时的带薪病假;

有超过250名员工的大公司:员工每工作30小时,公司需提供最少1小时的带薪病假。

这项法律不适用于新成立2年以内的公司。法案同时要求独立客观的评估这项新法律的影响,分析报告应在实施18个月后提交市议会。

(责任编辑:舜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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