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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身障儿念书 台贫妇获准消卡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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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1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唐筱恬台北15日电)台北市低收入户施姓妇人,因要独立抚养身障丈夫与还在念书的儿子,刷卡维生欠下百万元卡债,声请免责。台北地院认为施女维持生活所需刷卡,不算奢侈浪费,裁定不用清偿。

施姓女子是低收入户,每月收入靠打零工维生,还必须独立抚养失业、身心障碍的丈夫,与一名还在念书的儿子,一肩扛起家计,因而刷信用卡支付生活费用,债务累计达新台币上百万元,成为卡债族。

施女依消费者债务清理条例,向法院声请免责;债权银行团反驳指出,债务人在每月仅有微薄的收入下,还持续使用现金卡借款,包括医疗器材、内衣服饰、超市等,显有奢侈、浪费之虞,不应免责。

法官审酌施女的收入再加上政府补助津贴,未达台北市公布每月个人生活所需新台币1万4000多元的标准,生活明显入不敷出;刷卡消费金额并非庞大,都是生活所需,未有浪费、奢侈的消费行为,裁定准许施女的免责案,施女积欠银行的债务一笔勾销。

法官还引用经济学批评银行业,推出各式广告,让消费者感觉“借钱简单”、“消费不必马上还”、“红利数倍”等,导致消费者在资讯不对称下,做出不当刷卡等“逆向选择”行为,是引发卡债问题的主因,不能全归咎于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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