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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看出病患罹癌 医生疏失判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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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1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唐筱恬台北16日电)一名顾姓男子到诊所做X光检查被医生判定为正常,2年后却诊断出恶性胸腺瘤末期,气得提告求偿;但医师称顾男吸气不足致误判,法院认定医师有疏失,判决赔偿新台币521万多元。

根据台北地院今天公布的判决书指出,在美国担任建筑师的47岁顾姓男子,民国96年间回台湾,在台北市知名诊所做胸部X光检查,当时2名医生均判读为正常。

但2年后,顾男因腹痛发烧前往台北市联合医院仁爱院区就诊,才发现罹患恶性胸腺瘤末期,5年存活率仅剩25%。顾男认为,当初医师误判导致他延误就医,还必须接受化学治疗,向诊所求偿1500多万元。

诊所与医师辩称,当时病人在吸气不足的情况下拍摄X光片,才会导致判读不准确;况且恶性胸腺瘤必须透过手术及病理切片判读,仅做X光片无法判读,主张无医疗疏失。

但法官嘱托马偕医院鉴定发现,病人当时无吸气不足,从X光片可看出心脏附近有异常现象,无法排除是胸腺瘤造成的阴影,法官因而认定医师判定有疏失,判决诊所和医师应连带赔偿521万多元。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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