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报告(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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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11月10日讯】

开动国家宣传机器: 自焚谎言为活摘器官铺平道路

从迫害一开始,中共就制造了无数的谎言来抹黑法轮功。2001年的“天安门自焚伪案”是最邪恶的一个骗局,煽动起了整个社会对法轮功的仇恨。而活摘器官正是在这种仇恨驱使下,在金钱的诱惑下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的肉体灭绝的具体行为之一。

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三日,除夕日,在天安门广场发生了一起震惊中外的自焚事件,一女子当场死亡。但是,人们很快发现这是一场世纪大骗局。中共电视台录像的慢镜头清楚显示,在灭火现场有一便衣用力抡起来一个硬物,朝刘春玲的后脑猛击过去,现场死亡的刘春玲事实上不是烧死,而是被便衣击打致死的。所谓的组织者王进东,浑身衣服被烧得七零八落,可是他两腿中间盛过汽油的塑料雪碧瓶居然完好无损。就是这样破绽百出的拙劣闹剧,中共利用其掌控的数千家报纸、数百家电视台、电台和无数的互联网站,以及其覆盖全球的媒体系统,把自焚谎言铺天盖地散布到世界的各个角落。本来迫害法轮功搞了一年多,在全国各地进行得并不顺利,消极对待和反感情绪蔓延。自焚骗局发生之后,就如同给迫害运动注了一剂强心针。因为信息封锁,国内老百姓看不到真相,中共利用自焚骗局在中国人中煽动起了巨大的仇恨,于是法轮功学员的处境急转直下,遭到的迫害步步升级。

从中央电视台制作的“天安门自焚事件”一系列录像进行分析,就会暴露出很多疑点:一、在“自焚”事件中被大面积烧伤的小女孩刘思影气管被切开后四天就能接受采访并能唱歌。二、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录影证实,刘春玲没被火烧死,却被警察用重物击打头部倒下。三、天安门巡逻的警察在汽油焚烧如此迅速的“突发”状况下,几分钟内拿出二十多个灭火器和灭火毯“应付”。四、北京积水潭医院治疗“自焚”大面积烧伤者,不作任何防护,允许记者近距离采访,完全违反医学常识。五、王进东在自焚时衣服已被“烧”焦,但是最易燃烧的头发还在头上,他腿间的盛汽油的雪碧塑料瓶却完好无损。在他喊出那句似是而非的口号之前,警察手中的灭火毯却在他头上悠闲的摇晃很久,没有丝毫灭火的急迫。六、在央视和新华社的“自焚”报导中,先后出现了三个不同的“王进东”。台湾大学语音识别实验室受“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简称“追查国际”)委托,对王进东的声音作了语音鉴定,得出明确结论:《焦点访谈》第一集中的王进东与后来的王进东不是同一人。

《华盛顿邮报》在二零零一年二月四日头版头条发表了调查报告《自焚的火焰照亮了中国的黑幕–当众自焚的动机乃是加强对法轮功的斗争》。邮报记者亲自到自焚身亡的刘春玲的家乡开封实地调查,邻居们说从来没有人看见过刘春玲炼过法轮功。

此后,“国际教育发展组织”于二零零一年八月十四日在联合国“促进与维护人权小组委员会”第53届会议中,就“天安门自焚事件”,强烈谴责中共当局的“国家恐怖主义行径”:所谓“天安门自焚事件”是对法轮功的构陷,涉及惊人的阴谋与谋杀。声明指出:从录影分析表明,整个事件是“政府一手导演的”。中共代表团面对确凿的证据,没有辩词。该声明已被联合国备案。

新唐人电视台制作的英文录像片《False Fire: China’s Tragic New Standard in State Deception》(伪火)获得了二零零三年第五十一届哥伦布国际电影电视节荣誉奖,该片主要根据中共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的录像节目的慢镜头分析制作,揭露这场自焚是中共导演的骗局。

2001年2月16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第三火力发电厂技术员任鹏武(男,33岁)因散发关于天安门自焚的真相材料被捕,关押于呼兰县第二看守所,5天后即2月21日凌晨死亡。警察在未经家属的同意下,将任鹏武的器官摘除,然后强行火化。

2002年3月5日吉林省长春电视插播的录像片就是放光明电视台制作的长达25分钟的电视片《是自焚还是骗局?》,中共从来没有告诉百姓这次插播的片名和真实内容。为了阻止“自焚真相”的传播,中共与江泽民集团曾经下令对电视插播“天安门自焚真相”的法轮功学员“杀无赦”,导致长春法轮功学员刘成军等多人被活活折磨致死。

2001年底政府官员内部秘密传达通知,针对法轮功学员频频讲清真相活动,计划2002年初“将更进一步加大力度打压法轮功”。2002年2月9日零时,江集团开始再一次行动,对大陆法轮功学员进行大规模迫害,为期2到3个月。此项迫害指令由中国公安部下发至各市公安局并转到县一级,题目是《关于切实加强打击和防范非法活动工作的紧急通知》。插播发生后,江泽民下达对法轮功学员杀无赦的命令,在东北三省各地立即掀起抓人潮,有数千法轮功学员被捕,多人被秘密杀害。经法轮大法信息中心证实及报导的各地迫害指令还有:“610”头目罗干4月亲自下令黑龙江省要在4、5、6三个月抓捕6000名法轮功学员;长春四月份成立“法轮功专项斗争委员会”,对法轮功的迫害手段升级为“坚决、彻底”的“进攻性专项斗争”;辽宁省公安系统四月开会部署进一步迫害法轮功的具体措施,指示警察可不用任何理由及手续,肆意抓捕学员。

2002年中国新年前夕,中央“610办公室”的头目刘京在长春南湖宾馆召开部署迫害法轮功的会议。会议中刘京暴跳如雷地批评了吉林省工作不力,并下达了“彻底铲除”的死命令,“可以开枪打死”法轮功学员就是在这次会议上部署的。2002年5月初,还证实了一项由海外媒体透露的中共秘密文件,该文件指示,“一旦发现法轮功学员,先行抓捕,再补办手续”,并明确此项授权直至2007年底。

2002年,直接目睹活摘器官的证人为辽宁省公安系统工作,参与了非法抓捕、拷打法轮功学员的行动。 4月9日,证人当时持枪担任警卫,在辽宁省沈阳军区总医院手术室现场目击两名军医活体摘取女法轮功学员器官的全过程。二零零二年四月九日,辽宁省公安厅某办公室派了两名军医,一名是沈阳军区总医院的军医,另一名是第二军医大学毕业的军医,将该名学员转移到沈阳军区总医院,在这名女学员完全清醒的情况下,没有使用任何麻药,摘取了她的心脏、肾脏等器官。

证人还揭露,他在为锦州公安工作期间,锦州市公安局局长王立军命令对法轮功学员“必须赶尽杀绝”。

然而,这些真相被掩盖了,而在中国大陆有许多人因为轻信了中共与江泽民集团炮制的“天安门自焚事件”而仇恨法轮功学员。昔日的德国纳粹法西斯为了有计划地丑化犹太人,曾经故意扭曲与呈现对犹太人不利的资讯,在“谎言讲一千遍就变成真话”的助燃下,让许多原本善良却因被洗脑而产生错误认知的德国人,也加入了迫害犹太人的行列。中共为了煽动中国民众对法轮功的仇恨,使用了同样的手段和方法。

在这场迫害中,遵循“真善忍”做好人的法轮功学员被妖魔化了。中共搞了几十年的无神论教育已经使得很多人难以接受有神的信仰,认为是封建迷信,信的都是傻子;而中共的那些铺天盖地的“自杀”、“杀人”、“自焚”和“精神病”的造谣诽谤,更是在社会上煽动起了对法轮功的巨大仇恨;加上后来把法轮功反迫害的正当权利贴上“扰乱秩序”、“反华势力”、“反动组织”等各种政治帽子,使得法轮功学员在社会上的名誉受到极大的破坏。

在遭受迫害中,法轮功学员不可以请律师;侵犯法轮功学员的基本人权、包括打残打死法轮功学员的警察,不用受到制裁;法轮功学员不能上访,他们被随意开除工职,开除学校。不但工作单位和政府机构要把法轮功批倒批臭,就连从小学到高中的教科书里,都明目张胆的有妖魔化和诽谤法轮功学员的专门章节。在劳教所和监狱里,死囚犯的地位都要比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优越,甚至让死囚犯来看管和殴打法轮功学员。

中共对法轮功铺天盖地的诬蔑和诽谤,在老百姓中煽动起莫名的仇恨,这为后来几年全中国各地的医生大规模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做好了心理上的准备,使参与的医生丧失了杀人的“道德负罪感”。在自焚出现后,认为法轮功学员会“自杀”、“杀人”、“自焚”和“精神病”,器官摘下来能够帮助别人又可以赚钱的观点有广泛的市场,医生们在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上没有任何道德良知的谴责或负罪感。

大陆器官移植医生的普遍心态都是不愿意去了解供体的真正身份和案情。只要手术做得越多,挣钱就越多,名声就越大,发表论文也越多,升主任当官就越快,不愿去多想器官来源,反正认定是死刑犯就心安理得了。在这个一条龙作业的链条环节上,各个角色都希望能用“死刑犯”来解脱自己的责任。

1)关押法轮功学员的军警,在中共的封闭式洗脑下,把法轮功学员当作精神病患者,或者死刑犯对待。

2)去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医生,面对手术台上的“死”人,他也就认为那是死刑犯。即使发现供体还没死,也豁出去了。因为中共枪毙死刑犯时,为了取器官,也常常故意不把死囚打死,已经习惯于这种做法了。

3)给病人移植器官的医生拿到法轮功学员的器官,如果他并不是直接取器官的人,他就更认为那是死刑犯的器官。

加拿大的乔高和麦塔斯在《关于中共活取法轮功学员器官调查报告》中提及的海外调查员与中国大陆医院大夫的电话录音中,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就是,大夫们并不太忌讳提到从法轮功学员身上活摘器官。因为他们真的觉得杀死一个法轮功学员并不是犯罪,而是从本来“一钱不值”的“阶级敌人”身上“变废为宝”。

正是中共的谎言使得医生们在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上没有任何道德良知的谴责或负罪感和伴随着器官移植的巨大的经济利益的诱惑,使得活摘器官从零星个案发展到全中国进行大规模专业化、产业化、军事化活摘器官的国家行为。(待续)

——转自《明慧网》

(责任编辑:简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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