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2年11月14日讯】(大纪元记者林怡、郑丽驹、梁路思香港报道)今年3月参选香港行政长官的立法会议员何俊仁,早前就梁振英涉嫌作失实声明提出选举呈请上诉,昨日被香港终审法院驳回。但终院认为,目前要求在选举后7日内提出呈请的规定是否违宪,涉及重大公众利益,因此批准何俊仁继续上诉,并将排期聆讯。
去年5月,尚未宣布参选的梁振英曾邀请传媒到他山顶的大宅参观,并指大宅内没有僭建物。今年3月,梁振英角逐特首选举期间,在选举论坛中指控对手唐英年家中有僭建。但梁振英当选后,被传媒揭发大宅有多处僭建。有份参选的何俊仁指梁振英的说法失实及误导,早前提出选举呈请被驳回后,再向终审法院申请上诉许可,昨日遭终院驳回。
终审法院三位法官在判词中表示,梁振英对传媒宣称大宅没有僭建时,距离他宣布参选超过半年,跟选举日距离更达十个多月,不能视作失实声明。至于梁振英在选举论坛上指控对手唐英年有僭建,不等于说他自己大宅没有僭建。何俊仁提出的选举呈请,没有可以争辩的理据,因此案件要划上句号,法庭不会受理。
何俊仁:市民将有公平裁决
何俊仁表示,对选举呈请失败不觉惊讶,相信公道自在人心,梁振英难逃公众的质疑。他说:“梁振英在技术方面可以说是避过一劫,但事实上在僭建问题上他对唐英年的攻击,就等如贼喊捉贼。我相信在舆论上面,在立法会继续追查中,梁振英将会接受市民公平的裁决,就是今次选举它是不公平的,他赢得不光彩,我相信这个判断将会由市民作出。”
对于法院指梁振英有关僭建的言论并非在选举时发表,所以驳回申请,何俊仁不认同:“如果法庭完全罔顾这些评论甚至评论者、攻击者,司马昭之心路人皆见,你也不去追究的话,这样就有很多人会钻法律空子,来利用选举前作出不公平的行为。所以这一点是最大的问题,我们日后会去检视选举有关的规则,看需不需要修改。”
社民连立法会议员梁国雄也认为,梁振英可以逃避法庭的裁决,但逃不过社会市民及上天的裁决;逃得了人间的刑事罪,但逃不过心灵上向香港人所犯的原罪。
梁国雄:怀念李国能包致金
梁国雄说,今次终审法院偏向以技术考虑问题,“我们举行过三次特首小圈子选举,第三次出了这么大的丑闻,三位法官都没有足够香港的选举的经验去处理这个问题,依赖外国的判例。”他怀念已退休离任的两位终审法院法官李国能及包致金,“如果他们都在这里,他们可能有另外一个判决,因为我来这里已经是很多次,就是输官司都有所谓少数的判决,是会帮助到法庭和香港人了解到这件事。我很忧虑这个终审庭没有了这二位法官之后,那个判决可能是多数以技术去考虑。”
对于终院驳回申请的理据是梁振英有关家中没有僭建的言论,并非在选举时发表,梁国雄驳斥:按照这判决,候选人可以在选举前做尽坏事诬蔑对手。
民主党署理主席、立法会议员刘慧卿也指出,梁振英在特首竞选论坛中误导选委及公众相信其家中没有僭建物,选举后却被传媒揭发屋内有僭建花棚等设施,明显涉嫌作出失实陈述。虽然今次选举呈请遭终院驳回,但并不表示梁振英可以洗脱在事件中的诚信问题。她将去信梁振英,要求其尽快到立法会交代事件。
选举呈请限期将作终审聆讯
至于本案件衍生的两个问题,包括选举呈请是否与司法复核抵触,不可同时进行,以及提出呈请的7日限期是否违反基本法,终审法院认为因涉及重大公众利益,亦会影响其它选举条例,批准何俊仁继续上诉,并将排期聆讯。
终院表示,如果何俊仁不愿意参与这次终审聆讯,法庭会考虑委派法律界人士参与诉讼,厘清有关问题。
梁振英曾承诺在选举官司完结后,交代大宅僭建问题,但他昨日出席城市大学活动时,没有回应记者提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