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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一城管2年入账2071万 称不收钱会得罪人

徐亦扬
2012-11-19 16:04 中港台时间|2013-11-09 03:23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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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11月19日讯】广州一名城管队长王宝林任职2年期间收受的贿赂共计432万元人民币、黄金制品500克,另有2071万现金存入账户。日前在被受审时,王宝林称,行贿人都是通过中间人来行贿,这些中间人有权有势,如果不收得罪不起。

据《新快报》报导,经查,2009年6月至2011年7月,王宝林在担任广州城管局白云分局太和镇执法队队长期间,利用其负责该队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先后21次收受请托人邓某城等人贿送的人民币共计432万元、黄金制品500克。

检方称,2009年7月至2011年12月两年之间,王宝林实际控制的7个银行账户先后多次存入现金共计人民币2071.89万元,其银行保险箱查出黄金3.4公斤,市场参考价格为122万元。

王宝林任职两年期间,其处长级工资水平共收入37万元。扣除受贿所得的400余万元和有证据证明的合法收入,仍有689.51万元的差额无法说明来源。王宝林被控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行贿人王某称,2008年7月,其在太和大源村购地施工,王宝林带人来工地检查,称该楼是违章建筑。王某便常约王宝林吃饭并多次贿送钱财。

在法庭上,王宝林自称为狗腿子。他称,去强拆只是执行,至于哪一栋要拆,哪一栋不拆都不是他们自己决定的。他称,行贿人见不到他,都是通过中间人来行贿,这些中间人都是有权有势的人,“如果我不收的话,得罪不起”。

他还称,以前有个算命人告诉他50岁以前不要把钱存入银行,不然就会招祸。他把以前赚的钱都以现金方式放在家里,后来自己没有听算命人的话,把钱存进了银行,没想到一语成谶。

有民众对此表示:怪不得强拆呢,原来有天文数字的好处。也有民众说:中国还有几个官不贪污腐败的?中国还有什么系统是清廉的?这就是中国的狗屁城管!天朝特色!

(责任编辑:徐亦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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