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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议会同意禁止猎鲨割鳍

2012-11-2311:36 中港台时间|11-2311:38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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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3日报导】(中央社法国史特拉斯堡22日法新电)欧洲议会今天同意禁止猎鲨割鳍。渔民割下鲨鱼鱼鳍,再将奄奄一息的鲨鱼丢回海里,这种做法多年来引起争议。

欧洲联盟在2003年禁止猎鲨割鳍,但持有特殊许可的渔民例外,他们可以在海上割掉鲨鱼鱼鳍,然后把无鳍鲨鱼一同载回来,或是载到不同港口卸货。

欧洲各国渔业部长3月支持1项提案,依此渔民必须把鲨鱼完整无缺地带回港口,但这项措施须欧洲议会通过。

海洋保育组织(Oceana)盛赞此举是鲨鱼保育史的重要一页。

海洋保育组织声明表示:“这项措施堵住欧洲猎鲨割鳍政策上一个存在已久的执法漏洞,我们将能搜集到更多鲨鱼捕获量的珍贵数据,并有助于阻止濒危鲨鱼鱼鳍交易。”

亚洲人对鱼翅的喜好是鲨鱼的主要威胁,海洋保育团体表示,为满足这项口腹之欲,每年高达7300万只鲨鱼遭到捕杀。(译者:中央社陈怡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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