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聂磊黑社会案 已查出30多红色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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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2月22日讯】(大纪元记者乔琪综合报导)青岛聂磊黑社会案曝光以后,有上百名警察涉案,在青岛警界引发“地震”。2月21日,仅山东省检察院检察长在两会上的披露,该案已查出有30多名“保护伞”。聂磊曾扬言用钱开路,没有办不到的事。民众称这是体制腐败的特征。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国家森21日在山东省两会上披露,备受关注的聂磊黑社会犯罪组织案中,已有30多名“保护伞”被查处。

目前查处的“保护伞”主要来自公安机关,如北区公安分局局长于国铭、李沧区公安分局局长、公安局团委书记陈鹏、公安局特警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市北区治安大队大队长葛强、公安局特警支队一大队原副大队长王晓青等人。

对保护伞主要来自公安机关,一位山东居民王信对大纪元记者说:“这是体制腐败的特征”。

聂磊10年3次入狱

1967年7月17日出生的聂磊,其父母均是青岛市中学教师,由于聂磊的两个妹妹相继出生,于是聂磊从小由爷爷照顾。爷爷在青岛铁路局检修段做电工。据大陆媒体称,聂磊从小就是让大人头疼的“野孩子”。

1983年9月,刚满16岁的聂磊就因抢了一个孩童1.3元,被判6年徒刑,在父母不断提交申述材料的情况下,两年后被改判拘役六个月。1986年,他又因殴斗被劳动教养三年。1992年8月,25岁的聂磊因抢劫罪再一次获刑6年,不过3年就出狱了。有人说,10年3次入狱,这大概是聂磊运势最不好的时期。

1995年之后的聂磊似乎走出了“霉运”。在之后的15年间,他带领自己的兄弟们扩张势力范围、建立权威,成立了多家房地产公司并开办了多家游戏厅、娱乐城等游戏场所,获利颇丰。大陆媒体称,在服刑或劳动教养中认识的狱友,后来都成了他的左右手,帮他冲锋陷阵,成了聂磊组织的骨干。在这期间,该组织没有任何犯罪记录。

聂磊被称地下组织部长

至2000年又有一批骨干加入,在聂磊的领导下,公司开始逐步向赌博业和色情业延伸,扩张势力范围。从2000到2010年6月,聂磊走入了其“人生最辉煌的十年”,通过经营赌场,聂磊不仅获利甚丰,而且进一步加强了与警界的关系。

他以祥龙置业有限公司为掩护,金钱开路,大肆贿赂中共党政官员,与青岛一些身居要职的官员勾搭上,同流合污。

一位民众在论坛中披露出惊人的内幕,称“青岛黑老大聂磊曾为警员买官,被称地下组织部长”,聂磊挑选公安系统中能力和上进心较强,但自身尚无靠山的普通警员,动用人脉及金钱为其铺平晋升之路,一旦被提拔、重用,这些受益警员就加倍回馈。

聂磊扬言用钱开路没有办不到的事

2010年3月27日至28日,国际泳联举办的“李宁杯国际跳水系列赛”在青岛举行,参加比赛的国内外运动员,均被安排入住在颐中皇冠假日酒店。3月26日晚上,青岛市高层在该酒店宴请参赛运动员及来宾,当晚在层层安保之下,该酒店发生了严重的暴力事件,让青岛市当局颜面尽扫。

据查该事件幕后主使者是聂磊,于是高层决定收拾聂磊。当年6月23日,公安部发出B级通缉令,向全国通缉悬赏抓捕聂磊。

2010年9月1日,聂磊被刑拘,而其部分骨干成员早在5月份就已经被抓捕。

据《新世纪周刊》消息,因聂磊涉黑案,青岛警方处级以上干部数十人已被抓,多达上百名普通警察涉案。

青岛警方一位人士说,此案涉及数个分局和市局刑警、治安、特警支队,不少人还是破案能手。“这些人有些和聂磊是铁哥们,有些就是聂磊一手扶持起来的。”有的滥用职权为其实施犯罪提供便利、有的通风报信帮其脱逃、有的以罚代刑、重罪轻判,致使其坐大成势。

据称聂磊扬言,他用钱开路,没有办不到的事。聂磊曾送给青岛市公安局长万国忠150万现金,媒体将青岛“黄、赌”曝光后,万国忠的儿子万顺携该款到检察院自首,导致万国忠自杀,聂磊行贿的事才传出来。不少市民私下议论说,不自首、没自杀的“官儿”同聂磊的密切关系尚未暴露,这是一个还没揭开的大盖子。

(责任编辑:谢东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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