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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判27年徒刑 获赔135万美元

2012-02-28 10:31 中港台时间|02-28 10:4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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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2月28日讯】(大纪元记者肖云佛州塔城编译报导)2月24日(周五),佛州众议院通过一项法案,将对因为错误审判而被监禁27年的原布里瓦德郡(Brevard)居民赔偿135万美元。

威廉‧狄龙(William Dillon)今年52岁,曾被误判为谋杀凶手而被监禁27年。出狱后,他坚持上诉,经过三年的诉讼,终于得到补偿。

1981年,名叫詹姆斯‧德沃夏克的人被杀,其残伤的尸体在卡诺瓦海滩被发现。有目击者说,看见狄龙曾经呆在尸体的附近。执法委认为,狄龙的不认罪托词是不可靠的,于是在1981年8月17日判他为谋杀凶手,监禁27年。

在2005年,“无辜获罪计划组”对狄龙的案件进行研究,测试了当时在法庭上使用的一件带有血迹的T恤衫。一位DNA专家确认,至少有其他两个人穿过那件带有血迹的T恤衫。通过微量测试,狄龙的DNA并没有在那件T恤衫上面。2008年12月份,在狄龙获得了新的审判程序后,检察官否定了以前所有的判定,而且许多最初审判时的证人都已去世,因而检察院认为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狄龙有罪。

另外,狄龙案件的一个关键见证人是一位已故的警犬训犬员,他曾在布里瓦德郡(Brevard)的许多审判案件中作证。当时,他把狄龙身上的气味与带有受害者血迹的一件T恤衫连系在一起。但是后来,亚利桑那州和佛州的法官都表示,那位警犬训犬员是一个骗子。

狄龙的案件是由前佛州州立大学校长、法学教授塔尔鲍特‧德阿拉博特(Talbot D'Alemberte)和可可城(Cocoa)游说人盖伊‧斯皮尔曼(Guy Spearman)承担上诉,他们对该案件的付出都不收费。

在过去的两年里,参议院议长迈克‧哈利朵普拉斯(Mike Haridopolos)的努力极大地帮助了狄龙的案件。在去年的年度议会上,尽管参议院对于狄龙没有犯下谋杀罪行拥有足够的证据,但是,众议院却拒绝考虑赔偿狄龙。但是周五,众议院最终宣布以107-5票通过了对狄龙的赔偿法案,听到投票结果后,狄龙忍不住大哭,当时,德阿拉博特就坐在狄龙的身旁。狄龙含着泪水告诉记者,得到这一结果真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但也有部分众议员认为通过该赔款法案是不合适的,因为狄龙有过犯罪前科,在狄龙被捕前一年,警察曾经抓到狄龙酒后驾车,而且身上携带有大麻,因此狄龙被判缓刑并且被罚款175美元。在这种情况下,快速通过狄龙的赔偿法案是不符合佛州法律的。

(责任编缉﹕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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