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3月20日报导】(中央社台北20日电)出生于美国芝加哥的妇女拉维(Ellie Lavi)在以色列生下一对漂亮双胞胎女儿,高兴不已。然而,她前往美国驻特拉维夫大使馆为宝宝申请美国公民身份时,却因孩子是试管婴儿而吃了闭门羹。
“今日美国报”(USA Today)报导,大使馆职员询问拉维是否在不孕症诊所受孕,她回答是后,职员告诉拉维,她的孩子没有美国公民资格,除非她能证明胎儿的精子或卵子捐赠者拥有美国国籍。
拉维表示:“我既难堪又惊讶,我们说的是我生下的孩子,她们当然是我的孩子。”
这起事件显示出批评人士所说的美国国籍法规明显不公平。美国公民在海外领养的孩子有资格成为美国人,且在美国境内出生的宝宝就算父母不是美国人,也是美国公民。
然而,美国公民接受精卵捐赠,以愈来愈普遍的试管婴儿方式在海外生下的孩子却不是美国人,除非其中1名捐赠者是美国人。
移民法专家指出,诊所基于保密协议,可能无法透露捐赠者的这类资讯,因此捐赠者国籍往往难以证明。
新泽西1名专责生育议题的律师布里斯曼(MelissaBrisman)表示:“问题在于法律无法跟上生殖技术的进步。”
美国俄勒冈州波特兰(Portland)1个提供卵子捐赠资讯的团体Parents Via Egg Donation创办人盖特林(Marla Gatlin)指出,旅居海外的美国怀孕妇女“经常选择飞回美国生产,或就她们怀孕的方式向领事官员撒谎”。
美国国务院对此表示,该院只是依循适当的法律诠释,不过它也正在研究是否能调整对移民与国籍法的诠释,以允许美国公民父母“在更广泛情况下,将美国公民身份传给以人工生殖技术在海外诞生的孩子”。(译者:中央社张雅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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