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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一女子失忆37年后忆起曾被强暴

2012-03-09 22:54 中港台时间|03-19 22:43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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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3月09日讯】(大纪元记者慈蕊法国报导)这是一个听起来很离奇的事件,可它却真实的发生了。位于法国南部的里昂市有一位56岁的女士,37年前,因遭遇暴力强奸后失去记忆,并且造成左脸瘫痪,为此她做了多次手术。37年后的今天,在第十一次实施外科手术时使用了麻醉剂后,意外地恢复了记忆,她记起了当年遭强暴的过程和凶手的模样。

37年前即1973年,那时她才17岁。她回忆说,她被一个很想娶她的男子强暴了,并被那名男子用铁棒殴打,之后就把她当死人一样扔下了车。她的母亲去世前一直对她隐瞒了这件事,告诉她说是在玩秋千的时候发生了意外。如今她恢复了记忆,想为自己讨回公道。

于是她到医院找到了当年的住院档案和几个证人,特别是找到了那位曾经陪伴她母亲报案的男士。在私人侦探的帮助下,她很快找到了当年她遇袭的地点和强暴她的那个男子的住址及身份。2012年3月2号,她的律师提出了控告。

但对此案,一些人对这位曾失意女子的回忆持怀疑态度,不敢相信她的经历。在失忆如此长久后还能恢复如初,太不可思议了。另一方面,依照法国刑事法,此案的追究时效已经过了。

她的律师莫•让•桑尼埃Me Jean Sannier针对人们的疑虑做出答复:“经医学专家证实,麻醉剂有时可以使失忆再现。我的当事人不求得到赔偿,她只想让人们相信她说的,想让过去的事情真相大白。”关于时效性问题,他说有义务说服司法机关,当受害人在绝对不能提出控诉的情况下,应该忽略时效规定。

如果事件进展顺利,真相不久将大白于天下,行凶者也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这件事正应了中国那句古训“善恶有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做过坏事,终究有一天会受到惩罚的。


(责任编辑: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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