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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威法院裁定杀人魔神智清 应负刑责

2012-04-10 20:32 中港台时间|04-11 14:17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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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4月10日讯】(大纪元记者黄捷瑄编译报导)挪威奥斯陆法院10日裁定,身负77条人命的挪威男子布列维克(Anders Behring Breivik)神智清醒,可负起刑事责任。

这次评估推翻了去年11月,布列维克患有精神病的诊断。神智是否清醒关系到被告会被送往精神病院或者是监狱。

奥斯陆法院10日发表声明:“专家的主要结论是,布列维克在2011年7月22日犯案当下并没有精神病。这意味着他必须为当时的犯罪负起刑事责任。”布列维克将于16日就“恐怖活动”罪名受审。

去年11月,布列维克被评估为偏执型精神分裂症,据此他可能在精神病护理的情况下接受监禁。然而这个判定受到许多批评,许多受害者家属认定布列维克没有精神疾病,法院1月同意2度评估其精神状态。

布列维克坚称自已神智清楚,精神病的评估是个“谎言”。他还对挪威小报说,“被送到精神病房是比死还糟的命运”。

思想极端的布列维克今年33岁,去年7月22日策画一起爆炸案及一起枪击事件,共致77人死亡、151人受伤,手段之残酷震惊世界。

(责任编辑:毕儒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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