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乡委会拒自愿登记僭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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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4月11日讯】(大纪元记者黄静荣综合报导)针对新界村屋僭建,港府4月1日起展开执法行动及自愿登记僭建物计划,新界乡议局昨日开会讨论。新界27个乡事委员会决定组成保卫家园行动小组,拒绝自愿申报僭建物。乡议局称,坚持反对清拆1972年前集体官批地契的村屋僭建物,如村民6月接到清拆令,会启动司法复核程序。发展局则重申,一直依法办事。

乡议局昨日举行闭门会议,讨论是否配合政府的僭建物自愿登记计划。乡议局主席刘皇发于开会前拒绝评论政府的执法行动;而乡议局副主席张学明会后表示,由村民自行决定是否申报僭建,但坚持反对政府把1972年前集体官批、俗称红契的村屋亦纳入登记范围,一旦在6月有村民接到清拆令,便会启动司法复核。“我们乡议局很坚持集体官批这些屋是没有高度限制。政府现在强行发出清拆令,我们觉得不合理,政府讲一套,我们有我们一套,所以启动这程序。”但他强调不会鼓励及支持村民暴力抗争。

新界27个乡事委员会则决定组成保卫家园行动小组,捍卫新界村民权益,不论红契或1972年后建成的丁屋,均坚决不会自愿登记僭建。18乡乡事委员会主席梁福元说,他们将统一行动,如果政府强行入乡清拆僭建,其他村民都会到场声援,不排除会造成流血冲突;他又支持新界居民提出司法复核,认为新屋村屋僭健,有法律理据。上水乡委会主席侯志强则强调,并非鼓吹暴力,只是协调村民争取权益。

对于村民坚决拒绝向政府登记僭建物,发展局昨日重申,政府一直依法办事,强调不会特赦。

村民考虑提司法复核

另外,2间位于上水及元朗涉嫌僭建的村屋,在4月前已接到政府清拆令,村民正寻求乡议局协助。

59岁的侯国祥,住在上水金钱村,祖屋原本只有3层,06年重建成4层高,每层面积380呎,一家十口都居于该处。他表示,重建期间一直没有政府官员通知有问题,但去年收到屋宇署通知,指他违规,需要上庭,但他坚称自己住所是红契村屋,没有高度限制。案件排期至6月中在建筑物条例审裁处再审,一旦败诉,侯国祥考虑提出司法复核。

上水金钱村内数百座村屋,不少都有怀疑僭建物,但不少村民都称不会向政府登记有违规建筑。村长侯福达亦通知所有村民不要主动申报:“所有村落,我们都不认同去申报。因为侯先生在06年时让屋宇署的告示吓倒,当时他可能去申报,申报后他就要上法庭。”

另一名元朗下村石降村的业主邓其芳一年前被法庭裁定违规僭建,他已决定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诉。他说一定会坚持到底,希望由法庭厘清他们的建筑物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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