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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所税课征 台专家:恐有税目无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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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4月16日讯】(大纪元记者朱稚清台北报导)针对财政部版本的证所税课征方案,台湾智库16日表示,此方案不仅无法解决税制不公的问题,对无法合理增加国家税收,乃属“下策”;而国民党立委曾巨威所提版本,有较多改革幅度,但就税改的理想目标而言,仍有讨论空间,属于“中策”。台湾智库认为,证所税的改革回归所得税法,才是“上策”。

台湾智库执行长郭建中16日表示,财政部版本的证所税在“冲击最小”的最高指导原则下,充满妥协与退缩,根据财政部长刘忆如部长评估,受冲击的股民只有1%,如此既无法实质增加税收,离落实社会公平正义的目标,也相当遥远。

台湾大学经济系教授林向恺表示,在“量能课税”的整体方向上,财政部的版本虽然正确,但“分离计算、抓大放小”,则是独厚资本所得,违反“有所得,就应该课税”的公平原则。

林向恺说,财政部版本的300万申报门槛(申报户证券交易所得),相关申报条件过度宽松,为规避申报门槛将耗费许多不必要的人力成本去避税,财政部也会增加稽征成本,所以可能有课不到税反而亏损的情况发生;而曾巨威的版本也存在申报门槛的问题,所以两个版本最后都可能仅存税目,没有实质税收,这是假改革。

台北大学财政学系教授苏建荣也表示,财政部对法人采最低税负制,并调降免税门槛与提高征收率的做法,与财政健全小组资本利得分组与会员的普遍认知纳入营利事业所得总额课征营所税有明显差距,应是受到证券金融业法人的影响,而采取的妥协结果。◇

(责任编辑:赵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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