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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多次承诺陈光诚 “叶公好龙”故事别发生

2012-04-30 23:24 中港台时间|05-02 02:3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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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4月30日讯】(大纪元记者王添财报导)现在全美、乃至全世界的媒体舆论都在关注陈光诚案,焦点更是转移到奥巴马政府处理此案的政治智慧与勇气。美国以人权立国,官方过去多次公开声援陈光诚、谴责中共对其的暴行。

陈光诚上周四(26日)出逃消息传出,至今美国还未表态。美国主管国土安全事务的总统助理布伦南(John O. Brennan)日前接受媒体采访时称,美国政府正在寻求“一种合适的平衡”,他说:“总统正在尽一切可能来平衡对人权的承诺,保证全世界所有的民众可公开和自由地表达心声。”

美国务卿:只要像陈光诚这样的人士在获释后依然遭迫害,美国就会继续直言不讳

在此前的几年里,美国曾多次公开要求释放陈光诚,并详实记录中共政权对他和他的家人的侵犯。

去年11月,美国务卿克林顿在檀香山“美国的太平洋世纪”(America's Pacific Century)为题的演讲中,单挑陈光诚遭软禁谴责中国人权做法。

美国2011年国会执行委员会在中国年度报告中详述了中共当局对陈光诚的禁锢和管制。

去年1月胡锦涛访美前夕,美国国务卿克林顿还发表题为“宏观展望21世纪美中关系”(Broad Vision of U.S.-China Relations in the 21st Century)的演讲,其中提到“只要中国还在对博客作者进行审查,监禁维权人士;只要宗教信仰者——特别是未获登记的团体的成员——不能充分自由地从事礼拜活动;只要律师和维护法律尊严的人士仅仅因为替质疑政府立场的客户辩护而被投入监狱;只要像陈光诚这样的人士在获释后依然遭受迫害,美国就会继续直言不讳,对中国施加压力。”

上周五,白宫和国务院分别召开的记者会上,对陈光诚案都三缄其口。国务院发言人努兰(Victoria Nuland)在国际媒体的追问下曾六次反复声称:“关于这个问题,我无以奉告。”以避免对这桩案件透露任何实质性线索。

但仅就过去一年,除了国务卿克林顿国会发表的演讲之外,2011年7月21日美国国会众议院通过一项特别的法案“支持陈光诚修正案”,敦促中国政府停止对陈光诚一家的骚扰和软禁。

陈光诚被《时代杂志》评选为年度百大最有影响力人物

2011年11月1日,美国国会就陈光诚被软禁召开听证会,国会及行政部门中国委员会(Congressional Executive Commission on China,CECC)主席史密斯Chris Smith要求北京政府允许他探视陈光诚。

克林顿发表演讲时还曾强调:“我知道有很多中国民众,不只是政府人员,认为我们维护人权的宣示侵犯了他们的主权。但是,中国作为联合国的创始成员,一直承诺会尊重所有公民的权利。这是国际社会公认的普遍权利。”

陈光诚2006年被判刑四年三个月,同年被《时代杂志》评选为年度百大最有影响力人物。

美特使坎贝尔三月底国会听证:多次严肃表态中国人权状况

上周被紧急派往北京处理陈光诚案件的美国国务院东亚事务助理国务卿坎贝尔(Kurt Campbell),3月31日还在国会听证会上表示,中国近来发生的包括人权律师被强制失踪和打压外国记者等现象,增加了美国对中国人权状况的担忧。

坎贝尔还说,美国已经就人权问题,多次向中共国家主席胡锦涛在“公开和私下都进行了严肃表态”。

如今,陈光诚就落难到自家门里来,全美、乃至全球的媒体舆论都等着检验奥巴马政府是否能兑现承诺,捍卫人权,还只是“叶公好龙”。

(责任编辑:林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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