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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处21日办“验证声明书”之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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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4月07日讯】(纽约讯)驻纽约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为加强对辖区内荣民之服务,经与中华民国旅美老兵自强同心会协调,决定配合旅居海外长期居住就养荣民本(101)年上半年提缴验证声明书以请领就养金之期限,订于4月21日周六下午3时30分至5时30分,在纽约华侨文教服务中心受理“旅居海外长期居住就养荣民验证声明书”之文件证明申请案件。

凡已办妥“旅居海外长期居住就养荣民无法返国报备声明书”的验证,并已向国内荣民服务机构完成报备手续的旅居海外荣民,可于上述时间携带:有效中华民国护照正本并附影本1份、文件证明申请表、“就养荣民验证声明书”以及个人最近6个月内2吋半身照片两张,到场办理“验证声明书”之验证,所需费用为美金15元。

辖区内符合就养资格的海外荣民倘无法于上述时间到场申办,仍可选择由本人亲自前往经文处办理、委托他人至经文处申办及邮寄办理三种方式申办上述“验证声明书”之验证,所需准备之文件表格及程序略有不同,详细说明及文件证明申请表可至经文处网站(www.taipei.org→中文版→领务→文件证明/表格下载专区)下载,最新版“验证声明书”可至外交部领事事务局网站(www.boca.gov.tw→中文版→文件证明→下载专区)下载。至于有关荣民就养法规、申请表格、常见问答或荣民服务暨安养机构之地址电话等资讯,均可参考行政院退辅会之官方网站(www.vac.gov.tw),并以该网站公布者为准。此间荣民倘有相关问题,亦可先向中华民国旅美老兵自强同心会边会长振清洽询,电话为:718-359-3010或917-656-6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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