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贿选
【大纪元4月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卢太城台东县9日电)桃园县议员洪国治参选这届平地原住民立法委员,涉嫌每票500元至2000元贿选,洪国治辩称是工作费,但有选民坦承拿到贿款,检察官依违反选罢法起诉,法院裁定洪国治续押。
起诉书表示,洪国治是现任桃园县议员,参选第8届立法委员,将贿款交付陈宪彰、陈荣富等台东地区桩脚,以每票新台币500元至2000元不等行贿选民。
起诉书表示,为了避免遭到查缉,洪国治和桩脚事先套招,一旦遭到检调侦讯,供词一致,以举办说明会、发放洪国治文宣、插宣传旗帜、设立服务处、宣传车等工作费为由说明款项的发放。洪国治为了逃避监听,还特别要求妻子与其通话时要换“干净”电话。
案经台东县调查站、台东县警察局移送台东地检署侦办,虽然洪国治矢口否认贿选,不过有部分选民坦承收贿,检察官日前依违反选罢法将洪国治和陈宪彰等8名椿脚、选民提起公诉。
去年底,案发时遭到检察官声押的洪国治随案移送台东地方法院,法官认为洪国治尚有串证之虞,裁定再押3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