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警移送 8台男恐难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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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1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何宏儒新德里13日专电)年龄27至50岁的8名台湾男性,遭印度警方怀疑持观光签证却“非法打工”,昨天被捕侦讯后,今天遭移送地方法官审理。因其从事与签证目的不符的行为,恐难脱罪。

据印度喜马偕尔省(Himachal Pradesh)中部曼迪(Mandi)县警察局提供的侦讯内容,胡姓等8名男子是持中华民国护照。

笔录内容指出,曼迪县琼特拉(Chauntra)镇的久金德纳加(Jogindernagar)派出所,昨天傍晚执行例行巡逻时,根据线报,在当地“藏村”(Tibetan Colony)1处修建中的房舍里,发现疑当木工和油漆工的这8人。

经侦讯后,警方将8人依违反“1946年外国人法”(Foreigners Act 1946)第7条“非法工作”罪嫌,移送地方法官审理。

笔录登载资料显示,8人所持观光签证均在效期内。中华民国驻印度代表处则表示,8人均持有效的中华民国护照。

警方下午告诉中央社记者,上述逮捕行动同时起获300万卢比(约新台币161万元)、3000美元及其他外币现钞。但警方稍后提供的笔录内容,对查获现钞一事只字未提。

印度媒体稍早大篇幅报导,指8人疑为中国大陆间谍,甚至将事件与西藏流亡精神领袖达赖喇嘛恐遭中方暗杀的消息相连结。在8人经证实属台籍后,部分印度媒体坦承这是1起“乌龙间谍案”。

据了解,8人为佛教徒,是在抵印研修佛法期间,为佛寺担任义工,协助相关工作。但因其遭查获从事与签证目的不符的行为,在地方法官审理时,恐难脱罪。

事实上,持观光签证入印的台籍旅客中,从事不符合签证目的者,所在多有。例如每年都有台湾民众组医疗团入印从事医疗行为,其志工服务精神令人敬佩,但依法论法,相关行为其实游走印度法律边缘,若遭查获,确有触法风险。

驻印代表处已与8人通过电话,并持续掌握全案遭移送地方法官之后的发展。驻印处将对8人提供法律等所有必要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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