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公务员自杀不抚恤 去年14人

人气: 9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6月2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叶素萍台北23日电)台湾公务人员抚恤法去年修正通过,公务员自杀死亡,不能请领抚恤金。铨叙部最新统计发现,去年有14名公务员自杀死亡,是近5年来人数最少的一年。

去年1月1日修正施行的公务人员抚恤法规定,公务员死亡给与遗族抚恤金,分成“病故或意外死亡”及“因公死亡”2类。

铨叙部统计民国100年公务人员抚恤案件,有212名公务员在任内死亡办理抚恤,其中,病故或意外死亡有197人,占死亡抚恤总人数92.92%;因公死亡则有15人,占7.08%,其中以“于执行职务、公差或办公场所猝发疾病”因公抚恤人数最多,有7人。

99年以前,公务员自杀死亡是并入病故人数当中,也可领抚恤金,不过,有立委担心这会“鼓励自杀”,去年1月修正施行的抚恤法规定,公务员自杀死亡,不能再请领抚恤金。

铨叙部最新的统计也发现,去年公务员自杀死亡人数共14人,相较于99年的21人、98年的29人、97年的26人、96年的18人,自杀人数是近5年来最少。

铨叙部说,如果从自杀原因分析,因疾病因素自杀人数最多,有5人;若以身份属性分析,警消人员最多,有9人。自杀年龄最轻者仅24岁,是因感情因素自杀;最年长者52岁,是因疾病因素自杀。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