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发生在一九一七年,李大哥的儿子刚过百天,这天他姥姥哄着他,因他姥姥要干活,怕他闹人,就给他喝点大烟灰,让他睡觉。结果一睡六个小时,抱起来一看,脸都紫了,抱到医院也没抢救过来。邻居高四老爷子是个大神,高四奶奶说,让他给看看是怎么回事,让我给买瓶白酒,高老爷子平时不喝酒,来神时,一瓶酒一仰脖咕咚咕咚像喝水一样就喝进去了。于是下来神,便把一个鬼魂拘到眼前,高四老爷子描述了一下鬼魂的形象,大眼睛,长瓜脸,中等个,穿一身青衣,裹着腿,操一口山东口音,挺利索一个人。李大哥的父亲听完大神描述,回忆当年是有这么一个人,接着高四老爷子讲述了和这个鬼魂有关的发生在李大哥的父亲身上的事。
那是在中华民国时期,李大哥的家乡有一李姓大财主,方圆百里的地盘都是他的,他是李大哥的本家,财主是父亲爷爷辈的,李大哥的父亲当时在他家当管院,这个鬼魂当时在财主家当炮头(姓王,土匪出身,旧指土匪队中掌管若干枪手的小头目)。手下管四个炮手,炮头感觉整天无所事事,没啥意思,不想在财主家干了,跟李大哥的父亲说还要归山当胡子(土匪),李大哥的父亲说那得跟老太爷子说一下。然而,财主说不行,因为回山后弄不好引来胡子怎么办?干脆把他干掉。李大哥的父亲当时没敢说情,怕承担责任,万一真像财主说的那样承担不起。如果对财主劝善,也许不能把炮头弄死,所以当时有见死不救之嫌。
在当时看来,李大哥的父亲不是整死炮头的直接责任人,但也没劝善阻止财主,由于这之间的因缘关系,大财主这世转生到李大哥的家,成了他的儿子,人家炮头来索命,使李大哥的儿子在不经意间就失去了生命。这下渊怨也就算了结。这种因果报应真是毫厘不爽啊!这个宇宙中就有这样的理:欠债就得还,欠命拿命还。
--摘编自正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