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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限制型股票 期满才缴税

2012-07-11 20:00 中港台时间|07-11 21:33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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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1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冯昭台北11日电)财政部今天发布解释令,员工获配或认购限制型股票,不用马上缴所得税,而是以绑约到期的“可处分日”为准,以可处分日股价超过认购价的差额计算员工所得并课税。

会计师指出,企业对员工的奖酬制度原有技术入股、员工股票分红、库藏股转让员工、现金增资提拨员工认购、员工认股权凭证等,今年2月新增“限制型股票”奖酬制度,以利企业留住高阶人才。

会计师表示,限制型股票的特色是员工通常可无偿拿到股票,但在限制期间内,如果没达成公司设定条件,例如一定工作绩效或留任期间,公司可以收回股票。

财政部官员表示,限制型股票不能立即变现,未来如果没达到公司设定的条件,例如提早离职,股票可能被没收。如果获配股票就要课税,日后又不能退税,可能影响员工持有意愿。

新解释令指出,员工限制型股票应以“既得条件达成之日”为“可处分日”,并以“可处分日”的股价超过认购价格的差额部分计算所得。财政部对“既得条件达成之日”的认定标准为集保解除注记,或信托账户将股票拨付员工账户。

官员举例,若员工无偿获配限制型股票,5年绑约期满时的股价为新台币100元,无论员工是否卖掉持股,都要以差额100元计算所得并课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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