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2年07月08日讯】
首先从法律的角度谈一下万家购物起死回生的可能性和必要性。一。因为国家权利机关的存在是为人民服务的,处理万家的前提是需要明白宪法中的这一条:第十三条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显然,万家账户上的这些积分其实是公民的私有财产,所以为什么那么多万家会员感到自己不服?因为这些钱虽然只是个数字,但其实是这些会员未来的财产。如果这些不是会员的财产?那他是谁的财产?如果有人说这些是会员的非法所得,更无从谈起。因为既然在事发前、二年多时间没有执法部门判定万家违法,就说明万家当时没有违法或者至少是在政府相关部门的默认之下。在政府相关部门的允许下,万家会员花自己的钱如果说是违法看上去比较荒谬。
而且有一点需要清楚,账户上的所有的资金和万家会员以外的人没有多大关系。所以说这些钱是万家会员的私有财产。如果说万家会员的私有财产自己连个知情权都没有,甚至是被相关部门处理来处理去。而万家会员施加一点影响和意见都加不进去的话,那么试问。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体现在那里?
当然,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也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但切记。最根本的原则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所以政府相关部门如果处理不当,侵犯民众的合法权利就很难避免。
打击万家不是目的,如果纯粹是为了打击或者纯粹是为了没收,那是典型的玩忽职守。如果仍由一个公司去骗去抢,然后把这些骗抢来的东西没收了之,这时候谁才是真正的罪犯?政府相关部门是在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还是在掠夺公民的私有财产?
如果真是这样,那和明目张胆的抢有什么区别?宪法和法律的尊严体现在什么地方?
因此从宪法的角度看。使万家购物起死回生不是没有可能,因为这是在维护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万家会员的财产是在被判违法前交给万家公司保管的财产,这时候相关执法部门并没有认定万家购物违法,因此万家会员的在被判前的财产是合法的私有财产)。因此从法律上讲,万家购物会员是在维护自己的合法财产。
一个很简单的道理,比如法律已经有明文规定杀人放火,你还去杀人放火,那当然是难辞其咎,在法律没有规定的情况下,又如何谈违法之说?如果要说有责任,对于一个比较难界定其是否违法的事物,那么他是否违法应该以政府相关执法部门的判断为准。既然事发前政府相关执法部门没有判定万家违法,那也就是合法或者至少不违法。如果说这样他们也违法,那说明是相关部门在众容他们违法。相关部门就难逃责任。
故从这个逻辑的角度讲。可以宣布万家会员无罪了,万家会员委托万家公司管理的财产是其合法的私有财产。
万家会员的合法财产当受保护,国家制定法律的目的其中之一也是为了保护最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面对上百万群众的财产,不能不慎重对待。万家会员有对自己合法财产的如何处理的知情权甚至参与权。现在这些权利都没有,完全是暗箱操作,岂能服人,不但没人服,甚至国家相关部门已经走在违法的边缘,这样的可能性不是没有。
现在谈的是法律,不是谈有些人说的那样地方政府如何为老百姓好,政府如果真心实意是为老百姓利益考虑,就不会随便处理这些财产。因为这财产不是政府的财产。而是全体万家会员的财产。
以上是证明万家购物会员的那些积分是其合法的私有财产,以及万家购物会员不存在违法的这样一个论断。至于万家公司是否违法,道理差不多。但那比较复杂,至少如果万家公司违法,那么相关部门监管不力的责任几乎是逃不掉的。
以上只是个法律方面的分析,仅供相关人士参考。审判的权利不在我这里。最终的审判权利还是在相关执法部门那里。望相关执法部门能慎重对待群众财产,且莫知法犯法。从宪法的角度讲,万家公司有其起死回生的可能性和必要性。可能性是因为涉及广大会员的私有财产,必要性是为了维护公民的合法权利。况且更重要的一点是,如果再继续糊涂处理问题,那么后面还有近千家类似的网站涉及上千万甚至上亿的财产纠纷有可能发生。福建的事情没有治根,所以现在万家出事,万家如果不处理好,不治根,那以后保不定还会出百家,千家。
“治之于未乱,为之于未有”这是一个明智的政府当有的处事态度。糊涂官乱断糊涂案,那是对群众极不负责任啊。
二:如何使万家公司起死回生?
上面首先是从法律的角度谈对万家会员的无罪推定。首先确定万家会员没有违法,积分是万家会员的共同合法财产。然后怎么处理,管理这些合法财产。那万家会员当然有这个权利了,至少有知情权。或许应该还有参与权。因为自己的财产怎么能不参与?
政府相关部门需要的或许应该是对万家公司的鼓励、支持和引导,并进行科学的监督和管理。而不是一拐子打死。当然现在只是涉嫌传销,最终还没有定案。万家会员还是可以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的。
根据宪法第十三条,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同时,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因此建议由国家相关部门和万家公司,会员代表,专家学者可以共同组成联合检查组。对万家公司的进行一个联合调查。尽可能使事情在维护法律尊严,保护广大会员的利益情况下往好的方向转化。万家事情处理好了,其实也是在维护更广大的人民群众的利益。因为或许后面还有近千家网站在看这万家。如果处理不好,对中国经济会产生预估不到的影响。
根据宪法第十四条 国家通过提高劳动者的积极性和技术水平,推广先进的科学技术,完
善经济管理体制和企业经营管理制度,实行各种形式的社会主义责任制,改进劳动组织,
以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发展社会生产力。
新生的事物,还是宽容一点吧。无知的人以为打到万家就是胜利了,其实打到了就是最大的失败。因为如果没有治好病根的话,那么毛病迟早还是要发的。到时候就有可能手忙脚乱了。中医讲治未病。万家事件怎么好的机会如果不抓住这个机会加强有效的监管和引导,那么更待何时?
同时万家会员需要清醒地看到,要使万家公司起死会生,万家公司本身的管理能力,战略规范都需要改进加强。另外万家摸式是非合理,有没有持续良性发展的可能,已经有没有改进的办法,有那些漏洞需要补。这些就需要依靠万家会员的集体智慧了。因为如果单纯只是为了拿回那点钱,可能也没多少。于其拿不了多少,不如把里面的钱转化成股权。组成三方共同经营,国家扶持一点,会员供兴智慧,政府相关部门进行监督。公司领导享受股分和供兴他们的能力。
多赢,是我的思路。而不是大家都得到伤害。
为了这个思路,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多多供兴自己的智慧。因为一个人的智慧有限,群众的力量和智慧是无穷无尽的,只要得到有效的激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