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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委拟修法 确保劳工薪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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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2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曾盈瑜台北28日电)民进党籍立委李昆泽今天说,鉴于华隆劳资纠纷案,员工领不到积欠薪水,将提出劳动基准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保障工资债权。

李昆泽下午表示,现行劳基法虽规定雇主因歇业、清算或宣告破产,本于劳动契约积欠的工资未满6个月部分,有最优先受清偿权,但实务上工资债权不是最优先顺位,依相关法令规定,赋税、不动产抵押权、动产质权及动产抵押权等债权顺位都优先于工资债权。

他说,很多劳资纠纷案例都可看到,老板宣告倒闭后,银行查封工厂财产,劳工赶快去搬一些设备希望保障生计,但这些都有触法的可能。即便公司变卖厂房设备或被银行拍卖,劳工还是拿不到血汗钱。

李昆泽表示,将提案修法,明订雇主因歇业、清算或宣告破产,劳工本于劳动契约所生的工资、资遣费及退休金等债权,优先于一切税捐、抵押权及质权等担保物权和一切债权受清偿的权利,让劳工薪资债权成为第一顺位,才能真正保障劳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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