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

菲长滩岛新法 偷沙者将受罚

2012-08-29 19:20 中港台时间|08-29 20:25 更新
人气 43

【大纪元8月2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行健马尼拉29日专电)打算到菲律宾长滩岛观光的游客请注意,长滩岛上的细沙虽美,但请不要带走,万一被逮可能面临牢狱之灾,渡假变受罪。

长滩岛(Boracay)位于菲律宾中部阿克兰省(Aklan)马来镇(Malay),马来镇公所最近通过第310号条例,禁止游客及民众带走长滩岛上的细沙及小鹅卵石。

这座全长4.5英里的岛屿,以粉末般细沙、白贝壳、完美夕照而闻名,已连续第2年获旅游网站TripAdvisor评为亚洲最佳海滩。

许多游客喜欢把沙滩上的细沙装进瓶子里,带回家做纪念,也有岛上民众把细沙染色装瓶,做成纪念品贩卖。

镇公所官员说,由于游客及民众的自私,长滩岛上的细沙正迅速减少,岛上景观受到破坏。

根据新法,初犯者将罚款2500披索(约新台币1770元),或判处有期徒刑1至3个月,或以上两者;再犯者将被关上3至6个月。

镇公所第310号条例并规定,长滩岛上商业机构的主管或业主,若被发现偷盗细沙及石头,将罚款2500披索,或判处有期徒刑1至6个月,外加吊销营业执照。

别以为罚了钱就可以把细沙带走,法律规定,被逮到偷取长滩岛细沙及石头的人,须把它们放回沙滩。

长滩岛是颇受台湾人青睐的景点之一,单就今年7月而言,计有8517人次的台湾游客造访,是仅次于南韩的第2大游客来源。

标签
相关专题: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留言

  • 大纪元保留删除恶意留言的权利,包括低俗、误导或攻击信仰等内容
本网站图文內容归大纪元所有, 任何单位及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使用。
Copyright© 2000 - 2026 The Epoch TimesAssociation Inc.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