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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事故发生后 难改受益人

2012-09-18 11:35 中港台时间|09-18 11:4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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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1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吴静君台北18日电)国际纽约人寿提醒,一旦保险事故发生后,要保人就不再享有变更受益人权利,因此民众在填写受益人之前,宜考虑清楚。

国际纽约人寿服务中心副总经理余家和今天表示,一般保险公司对于受益人并无资格上的限制,自然人、法人均无不可,自然人即使是未成年者或者婴儿都可以是受益人。

余家和说,但是为防止风险,新契约核保时,受益人与被保险人若不具相当关系,保险公司通常会要求要保人做说明以了解投保的目的,以保护被保险人的权益。

国际纽约人寿提醒,保险事故发生后,要保人就不再享有变更受益人的权利,所以受益人的变更权利只是在保险事故发生前,保险事故一发生,就不能再要求变更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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