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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节食品安全 不合格产品依法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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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1月25日讯】(大纪元记者徐乃义台湾桃园报导)为维护国人购买年货之消费权益,桃园卫生局分别于102年1月9日、16日及24日,前往桃园市家乐福经国店及春日店、芦竹乡好事多(股)公司、八德市大润发针对鱿鱼丝、猪肉、香菇、香肠进行抽验查核,于家乐福春日店查获逾期食品1件,将依法裁处。此外,亦督促业者改正其他相关缺失,以确保消费者权益。

桃园卫生局表示:第一波抽验110件年节食品,其品项包含调味豆干、糕制品、年菜产品、瓜子坚果类等休闲蜜饯、金针香菇虾米等干制品、香肠腊肉等年节食品。抽验结果中有4件不合格,分别是云林县业者所贩售之“金钩虾米”检出二氧化硫0.24g/kg(标准:0.1g/kg)及“笋干”检出二氧化硫0.53g/kg (标准:0.5g/kg)、台中市业者贩售之“黄笋干”检出二氧化硫1.54g/kg(标准:0.5g/kg)与高雄市业者贩售的“特级虾米”检出二氧化硫0.50g/kg(标准:0.1g/kg)上述产品皆与规定不符,已依法处办。

二氧化硫用于食品为抑制食品产生褐变,藉以抑制微生物生长,当其被氧化时具有强烈的漂白效果,故常用于食品中作为漂白、防腐及保存的用途,虽然二氧化硫可随尿液排出体外,但若过量摄取可能会导致呕吐,甚至过敏反应。

民众于购货时常忽视了注意标示、保存期限,以致购买了过期不新鲜之产品导致身体健康受了损害。卫生局及消保官在此提醒民众购买年货时最好充分了解产品特性,并选购有完整标示,包装良好及注明保存条件,对于散装品之部分,应注意有标示“品名”及“产地”,避免购买来路不明食品。

民众有发生消费争议时,应保留购买之凭据、货品,并可拨打1950消费者服务专线,向本府消费者服务中心或卫生局申诉,以保障自身权益,同时可将卫生局所公布的产品抽验结果当作采买参考,以避免买到不合格产品。抽验产品名单公布于桃园县政府卫生局网站(http://www.tychb.gov.tw/100/ home.asp)。(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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