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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战判决 印轮暴案父亲促修法

2013-01-29 19:35 中港台时间|06-30 04:19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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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29日报导】(中央社新德里29日法新电)印度媒体今天报导,新德里巴士轮暴致死案受害女学生的父亲已经要求修法,让一名少年犯以成人身份受审。

23岁受害人的父亲说,法院裁定,轮暴致死案的第6名嫌犯将以少年身份受审,如果罪名成立,将面临最高仅3年的有期徒刑,这个消息让他感到震惊。

“印度人报”(Hindu)引述受害人父亲的话说:“我想要询问国会议员,这起案件是否不应该有特例?”报导基于法律因素,无法公布受害人父亲姓名。

他又说:“我们想获得政府保证,我们伸张正义的权利是受到保护。在这起案件中,被告钻制度的法律漏洞。”

连同受害人家人,许多人要求让这名少年跟另5名被告一同受审,如果性侵与谋杀罪名成立,被告可能遭处绞刑。

不过,德里少年司法局(Juvenile Justice Board)昨天接受这名少年犯的学校纪录,纪录写着他1995年6月4日出生,今年17岁。

另外,印度最高法院今天驳回将5名被告移到新德里外审理的声请。

3名法官驳回这项声请,因为提出要求的律师已经停止代表其中一名被告。这名律师稍早主张,这些被告在首都新德里无法得到公平审判。

将此案移出新德里外审理的声请,是由夏玛(M.L.Sharma)律师提出,他说,他是代表被告辛赫(MukeshSingh)。

审理声请书的3名法官今天说,辛赫之后指派安南德(V.K. Anand)作为他的律师,意味原本声请无效。(译者:中央社张晓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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