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现况与奥巴马医疗改革ObamaCare

作者:纽约 李铭正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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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1月30日讯】通常,有病时,病人要先看家庭医生或全科医生诊治,若家庭医生认为需要时,转介给专科医生去诊疗,若属重病或其他疑难不明病症时,可能专科医生再转介到大医院。

病人本身或他的雇主支付医疗保险费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付款给医疗服务的提供者,包括医生、医院、家居照护机构、疗养院、或药局。

医生决定病人该接受何种治疗、治疗程度、以及该到那里去治疗。医疗费用通常由医疗服务提供者单方面决定,保险公司虽有审核机制,但除特殊情形外,一般说来,保险公司都只是单纯的支付医疗账单。

显然,医疗服务提供者及保险公司,主导了医疗的收费,欠缺很有效的制衡监督力量,对医疗服务提供者及保险公司来说,他们都是收取的一方,反正羊毛出在羊身上,成本并不是他们的问题,这就是美国医疗费用年年高涨的道理。

医疗保险现况

目前在美国有85%保险的人有医疗保险。经济条件好的人,每月支付很昂贵的医疗保险费,有机会去找许多很好的医生,得到较好的医疗照顾,而且不管他们在那里,他们都可以择优就诊,不受限制,所有的医疗费用都由保险公司来给付。

中等经济条件或有工作的人,可能会有医疗保险,但他们为了减轻保险费的负担,通常都会选择承担较高额的自付款,以降低医疗保险费,必须接受一些医疗限制,仅能到指定的医生及医院那里去看病。

残障或收入较低的人,若符合政府免费医疗服务规定,因为有联邦Medicaid计划在照顾,他们看病、吃药、手术、住院完全免费,他们没有医疗保险的问题。

有些人虽有工作,但雇主又没有提供医疗保险,因收入未达到能够接受低收入医疗保险制度和医疗补助的标准,不能申请Medicaid﹔又因种种原因,致家庭收支入不敷出,付不起昂贵的保险费,没有医疗保险。

有些年青人,因年纪超过22岁,未能包括在他们父母的医疗保险内,他们又自恃年轻体壮,相信自己用到医疗照顾的机会太少,认为付高额买医疗保险并不合算,不愿买医疗保险。

有些雇主因逐年增加的医疗保险费,或因企业规模的紧缩,无力负担员工的医疗保险费,只好放弃再为员工提供医疗保险。况且,大部分的雇主,都只提供员工本人的医疗保险,员工家人的医疗保险,必须由员工本人全额负担。

2008年后,很多人因失业而暂时失去医疗保险,后来,即使再获健保,也因以前已有某种严重宿疾,保险公司为减少支出,拒绝为这些有宿疾的员工再投保,或增加这些员工的自付额的额度来阻止,或限制这些员工医疗受益的上限,强力防止这些有宿疾的员工再纳入保险。

有一些非法移民,因身份问题,无法融入美国医疗保险系统。总之,全美国约有4,600万人没有医疗保险。

老年人医疗保险

在 美国满65岁起,就可以拿到红蓝卡,享受 Medicare Health Insurance 的照顾。老年的医疗保险,分成Part A(医院费用)、Part B(医生费用)、Part C (Medicare Advantage, 将医院与医生费用整合)、及Part D (药品费用) 四部分。

一般在美国有工作记录的人,不用付Part A的保险费,但是每年要随MAGI收入的高低,支付不同的Part B保险费。

2012年,一般人每月须付Part B保险费 $99.90美元,若每年 MAGI收入超过 17万以上,就得付的更多。MAGI收入超过 $428,000的,每月要付Part B保险费353.60美元。

至于Part D的费用,因各人情况而异,一般都有所谓“Donuts Hole”的问题。当一年的全部药费总额在2,830美元以前,通常会先有一些优惠折扣,自己只需付一小部分药费,等到你全年自付的药费超过4,700美元以后,才能再得到优惠折扣。所以,药吃多的老人,最好要另外买Part D的保险,以涵盖高额药费的支出。

在华人聚居的地区,有Part C的计划,老人参加私人医疗保险公司,像加州的嘉联医疗、纽约的牛津医疗、第一保健医疗、安保健保等都是。这些私人医疗保险公司,都属于所谓Medicare Advantage(MA)的计划,是民营版的Medicare,代替美国社会安全局,提供老人Medicare的服务,他们承包医疗业务,整合医院费用、医生与门诊护理费用,专为老人来解决这20%差额的问题,并提供许多额外的福利。

一般来说,因为以服务及营利为目的,这些民营的MA计划,都比联邦的Medicare更为有效率,但相对的,也对老人选择医生及医院,作一些必要的限制,以控制医疗开销。

因为美国社会安全局的红蓝卡,所提供的Medicare服务,只负担老人80%医疗开销,老人若没有参加MA的 Part C 计划,万一住院时,自己须负担20%的差额。为了解决这 20% 的开销,经济许可的人,可以参加一个Medicare Supplemental Insurance Plans,每月每人再付三、四百元,除了解决这个20%医疗费用差额外,同时,也可能会得到较好或自由度较高的医疗照顾。

医疗问题的原因

美国的医疗费用支出,2004年时占GDP的16%﹔而2010年,美国的医疗费用支出,却增为占GDP的17%,医疗费用的上涨,超过经济增长速度,给经济发展带来很大压力。

美国医疗费用年年大幅增加,主要原因是医疗诉讼多且费用惊人,令医疗单位疲于应付。打这类官司是美国律师最赚钱的业务。为此,美国医生、医院、及药商,年年付出高额医疗赔偿,令他们胆颤心惊。同时,这些医务单位及人员,每年都得付出高额的保险费用。

医疗单位为避免因对患者状况不明而误诊,或延误正确医治时机,在降低被告的概率考量下,不得不对病人作各种可能不是很必要的检查,造成医疗资源浪费。

另外,那些没有医疗保险的人,一旦有病,只好到医院的急诊室排长龙。依据1986年“紧急医疗救治与劳工法”规定,医院不能拒绝医治。他们可能大都在填写一大堆表格之后,就可免费受诊。现在各医院急诊室,总是人满为患,等候耗时,让真正急症病人未能即时医治。医院为消化这些“免费就诊”负担,只有将这些未收的费用,转嫁到其他人身上。

美国的医疗技术与设备,虽是世界顶尖,但医疗体系也造成看病贵、保险费贵。美国医疗费用,平均每人每年8,233元,是其他先进国家的二倍。

通常,就是一个小病,但到了医生那里,经过繁复的程序,最后账单总是动不动就是上千元。

部分医疗单位行政管理松散,系统欠缺效率,少有适当监督制衡机制,造成医疗成本浪费,医院再将这些成本转嫁给病患,保险公司只有藉增加保险费来支应。

很显然的,要解决医疗费用问题,就得先解决医疗诉讼问题及加强医疗行政管理,而医疗诉讼的问题,又是来自美国民事索偿制度有所谓Punitive Damage的概念,若民事诉讼制度不改,或医疗纠纷解决程序未能通畅有效,医疗成本可能只会继续增加,或居高不下。

因民事诉讼律师大多是民主党的盟友,民主党不愿牵动民事诉讼的律师,只有强行推出全民健保,设立公营化健保,由纳税人来负担沉重的医疗费用包袱。(李铭正会计师事务所 718-460-9618)

(责任编辑:王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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