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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节能作战 室温逾20度挨罚

2013-01-0714:40 中港台时间|01-0714:42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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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姜远珍首尔7日专电)南韩政府从今天开始,针对百货商店等高耗能建筑物的室内暖气温度超过摄氏20度,将处以300万韩元罚款,以节约能源。

南韩“中央日报”报导,南韩政府根据2012年12月发布的冬季电力需求暨节约能源对策,在2月22日之前,将对于合同电力为100至3000千瓦的高耗能建筑物,以及年间能源消耗量在2000 TOE(Ton of Oil Equivalent)以上的476个高耗能建筑物进行集中管制。

在此期间,相关建筑物禁止在启动暖气的同时敞开大门营业,并禁止在下午5至7时电力需求高峰时段使用霓虹灯。

另外,1万9000个公共机构的室内温度不得高于摄氏18度,并禁止使用自备电热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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