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为人父遭判刑 江苏青年张伟家人呼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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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10月11日讯】二零一三年八月二日,江苏靖江市法院对三十五岁的法轮功学员张伟宣判六年徒刑。宣判前,当地“六一零”国保警察出现在法院,特警车苏M1000警在法院外监视,审判庭内特警排成两队,警察常旒峰对张伟的母亲、姐姐、妻子和不足五个月的孩子强行录像。目前,张伟和张伟的家人正在上诉,并呼吁国内外正义人士与国际人权组织关注。

二零一一年四月十日晚十一点,一保安敲张伟家的门,并说张伟的电瓶车被偷了,让张伟开门,此时张伟听见有人低声教保安怎么说话,声音很轻。张伟觉得不对劲,没有开门。第二天早上,张伟家的电被切断。然后就有人拚命敲门,并大声威胁:“不开门就撬门。”还没等开门,门锁已被撬坏。开门后进来了很多人,满屋子站满了,没穿警服的这些人就开始抄家,抢走了一台台式电脑、一台笔记本和一个MP3。抄家之后,张伟与妻子王亚丽被绑架到当地城南派出所。第二天早上王亚丽被带到城北派出所,一个警察要给王亚丽拍照,王亚丽不配合,他就抓住王亚丽的头发使劲把头往墙上撞,在撕扯之中王亚丽的手受伤流血,之后强迫拍照,强行抽血,几分钟之后就绑架到靖江市城北看守所,于二零一一年四月十二日被刑事拘留。同日张伟也被绑架到靖江市城北看守所羁押。

张伟的父亲张有良听说儿子与儿媳被绑架,当天从天津赶回靖江,到处打听他们的情况,其父亲遭受巨大压力和恐惧,身心疲惫,牵挂儿子与儿媳的安全,二零一一年五月六日遭遇车祸次日去世。

关押期间,看守所强制奴役张伟与妻子王亚丽,公安机关、六一零组织、国保大队对夫妻二人使用暴力、诱供、威胁、恐吓等手段强迫二人放弃信仰,并网罗证据罗织罪名。公安机关上报泰州市劳教管理委员会劳教王亚丽一年,于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二日执行。张伟被关押一个月取保候审。

二零一二年九月十一日的下午,因王亚丽怀孕两个月,夫妻二人去当地丽人医院做产检,就在医院门口张伟被突如其来的一伙便衣绑架,王亚丽问他们:“你们是什么人?把你们的证件拿出来。”其中有一人拿他的工作证在王亚丽面前晃了一下,王亚丽还是看见其工作证名字是陈彬,并认出一人叫冯锋,有一个人说是泰州来的。当时张伟被戴上手铐直接绑架到城南派出所,怀孕的妻子一直在派出所大厅里焦急的等待,后来常旒峰将张伟的手机和钥匙归还给王亚丽,并说:“张伟要请律师。”当天晚上十点左右张伟被刑事拘留,然后被绑架到城北看守所。看守所强制奴役他超时劳动,伙食极差,中午吃饭时间只有十分钟,张伟的手一直是肿的,而且一直没有一封信写出来,家人已写进去好几封信,至今音信全无。六一零非法组织、公安局、国保大队、检察院、经常去看守所强迫他认罪、放弃信仰。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六日,公安机关将张伟的“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据悉,寄给其妻子王亚丽的关押证和逮捕证上均无填写办案人姓名。法官陶永华通知张伟的辩护人于二零一三年四月二日下午开庭,因临时变化增加一个律师辩护人,经过法官和辩护人协商开庭时间改为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五日,后又因撤下一个辩护人,开庭日期又更改为二零一三年四月九日。二零一三年四月三日上午开庭审理朱亚年,辩护人王全璋为朱亚年做无罪辩护,并以徇私枉法罪、强迫他人放弃信仰罪控告所有参与迫害朱亚年的公检法人员。在庭上,法院恼羞成怒将辩护人王全璋拘留。此拘留律师一事震动国内外。

四月七日,法院陶永华通知张伟的辩护人张伟案延期,四月八日又告知张伟案已退回检察院补充侦察。检察院办案人员恐吓以前的证人。在此期间,张伟家人申请当亲友辩护人,起诉科刁难后不了了之。每个星期一上午是检察院检察长接待群众日,张伟家人每次去检察院,检察长接待室空无一人,后检察院工作人员通知必须通过控申科科长同意才能见到检察长,并说这是检察院的内部规定。五月六日早上八点,检察院还没有上班,张伟家人将《张伟案不予起诉律师意见书》送给检察院的赵小凤和法院的法官陶永华,意见书中已明确告之他们的违法犯罪行为。五月九日早上检察院刚上班,张伟家人去检察院询问情况,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告诉我们他刚打电话问过赵小凤,说是张伟案已于五月七日再次起诉至法院。当时张伟家人就在检察院控申科控告赵小凤渎职罪。检察院于五月十六日回复书面答复函,函中答非所问,张伟的姐姐在笔录上写道:不同意、不接受院方的答复。在请律师的时候,靖江公检法恐吓家属不许请北京的律师,否则重判。为保障律师的安全,张伟家人请了二个律师。因张伟向法官陶永华提出开庭时要证人出庭,同时张伟的家人也向陶提出此要求。

在六月二十日开庭前一天也就是十九日,靖江六一零公安局国保人员抓捕证人盛韵芳、丰伟,拘禁在靖江城北第一泉洗浴客房内。二十日开庭当天,在法院靖江六一零国保绑架了来旁听的七十多岁的谢老太,之后又绑架了另一位与此事无关的人员(此人用车将谢老太送到法院)。在法院外,有三辆特警车处于不熄火状态,有三四十个特警在外看守监视。在进入法庭前,张伟的家人收到严格的安全检查,不让带手机任何物品。庭内六一零国保人员可以带手机不停穿梭,法庭旁听席前两大排均被当地公检法人员占据,张伟的家人问他们是谁,他们回答说是张伟的朋友。而张伟的母亲、姐姐和两个堂哥被安排在最后排并受到法警的严密监视。张伟的妻子王亚丽抱着三个月大的孩子在庭外守候。庭上,审判长王频、法官陶永华偏袒靖江检察院公诉科,经常制止律师们的发言,陪审员罗宁侮辱律师。在庭上,公诉方只拿照片,不出具实物物证,在张伟和律师们的再三要求下,法官们一而再,再而三的说:公诉方会出具物证的,但是直至庭审结束公诉方一个物证没有出具。同时,法庭以国家机密为由不许张伟和律师说出物证的内容,张伟一事两立案,律师们要求调卷查看第一次立案是如何消案的,法庭当听不见。公诉方在法庭上公开诬蔑法轮功,法庭任由其胡说八道。

七月二十二日,张伟的姐姐张枫将张伟的取保候审申请单(张伟有过乙肝大三阳)递交给了法官陶永华,陶说:按规矩来。法律规定七天必须给答复,陶第七天没给答复,第八天下午张枫给法院打电话,法官缪琴奇说:陶法官不在,张枫让缪转达此事,缪回答:可以。第九天依然无任何答复,下午张枫打电话追问此事,陶说:是看守所的事。张枫又问:律师要求调卷查看的事怎样了?陶说:我们会考虑的。第十天上午,张枫打电话给陶,让陶就张伟取保候审一事出具书面答复,陶说:让律师写一份书面申请过来。可法律没有规定出具书面答复要律师写书面申请。

八月二日,靖江法院判张伟六年。

(责任编辑:蒲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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