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州警方将打击“不让路”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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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10月29日讯】(大纪元记者李天源华盛顿DC综合报导)根据马里兰州法律,当有闪着灯的救援或紧急车辆停在路边,经过的其它的车辆应在可能的情况下向另外一边再换一条线;如果情况不允许,那至少要减慢速度。
  
由于最近的几起撞警车的事故,马州警方表示将严格执行该法律。
  
十月份已经连续发生了三起事故,第一起发生在10月6日,马州警官杰奎琳.克莱恩(Jacqueline Kline)被边上经过的车辆撞到,受到重伤,直到现在还没有完全摆脱危险。六天后,另一名停在路边的警车被撞并彻底报废。上周末,又有一辆停在路边的警车被撞。
  
警方表示将在整个马州严格执行这一法律,违规者将被罚款$110并记一个点数;如果导致严重受伤,罚款额最高为$750。
  
马州警方发言人表示:“这一法律的目的是保护我们的紧急工作人员的安全。”
  
维吉尼亚州也有相类似的法律,但惩罚比马州更为严厉,罚款达$250,而且包括所有的闪着的灯的车辆,例如拖车和工程车等。如果造成的事故非常严重,引起事故者可能被判一级轻罪,甚至12个月的监禁。

(责任编辑:杨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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