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理事会打响反器官走私战 拟公约针对医商

人气 2
标签:

【大纪元2013年11月24日讯】(大纪元记者沙莉编译报导)在打击器官走私犯罪中,到目前为止没有国际制裁手段。欧洲首次针对非法器官交易提出施以国际约束力,并拟定有关公约,希望藉由新公约打击器官犯罪。欧洲理事会于周五(22日)在维也纳大会上一致通过了新公约草案。新公约主要条款:未经捐赠人自愿同意即从活人或死人身上摘取器官,以及为金钱摘取器官进行非法贸易,将受到处罚。

虽然人身安全属于人的最重要的基本权利之一。然而,这一权利不仅只限于酷刑或体罚中被破坏,往往是更系统化地被侵犯。贩卖器官现象已经愈加危险。目前还没有针对非法器官移植手术和组织的国际干预。这方面的不足已经存在多年,欧洲理事会希望能够对这一问题加以重视,因此推出计划在2015年起生效的打击器官走私公约。欧洲理事会赞扬这份草案是打击器官贩运罪行中,第一个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文书。

今年提出的草案文本需要提交给部长委员会批准。必须由至少五个国家批准,其中三个国家必须属于欧洲理事会成员,之后公约才能正式生效。由于器官贩运问题并不限于欧洲边界,不属于欧洲理事会的国家,也可以参与该公约签署。这种开放使欧洲理事会在人权保护领域能够进行全球层面上的关注。

器官经销商和外科医生成打击对象

所有国家均可加入本公约。除西欧外,在许多国家没有针对器官经销的禁令。该公约规定,未经捐赠人自愿同意即从活人或死人身上摘取器官,以及摘取器官使器官来源人或第三方获利,将受到处罚。

对国家法律框架之外的器官移植可采取刑事诉讼。公约尤其针对经纪人、中间商与外科医生的罪行进行打击。公约规定,器官经销商和参与这些非法手术的外科医生应该受到惩罚。

公约决定由各个国家自己决定是否处罚进行非法器官移植手术的捐赠者和接受者。这是因为这两个群体被认为是特别脆弱的:许多器官来源人生活在赤贫之中,会售卖器官换取金钱;而器官接受人在其本国往往等待救命器官许多年或者根本等不到。

如同所有的公约一样,这个条约文本有妥协的成分,使得有很多漏洞可钻。公约对全球器官移植旅游是否有约束力,仍然存疑。

(责任编辑:毕儒宗)

相关新闻
印度发现30具儿童残骸 疑是器官交易
菲国人体器官交易猖獗
梵蒂冈电台报导中共活取法轮功学员器官
纽器官移植专家谴责中国器官交易行为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