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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法境外器官移植 台专家:应立法遏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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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3月01日讯】(大纪元记者徐翠玲台湾台北报导)中国大陆强摘死刑犯及良心犯(法轮功学员占多数)器官,并进行器官买卖牟取不法暴利,严重违反医学伦理及国际人权公约,受到联合国、美国国会、欧洲议会及我国国会高度关切。而台湾境外移植有高达88%在中国大陆进行,加拿大赫尔辛基观察组共同主席暨人权律师麦塔斯(David Matas)28日呼吁,台湾政府及国会应劝民众不要前往非法摘取器官的国家做器官移植、纵容器官交易,立法或修法禁止成为跨国界、强摘器官罪行共犯及使用死刑犯器官。

麦塔斯在“国人境外器官移植之医疗安全及国际立法趋势”国际研讨会中建议,设法提高台湾器官捐赠意愿,为人体器官移植建立自给自足器官来源;参酌各国相关器官移植法律,制定包括跨国司法管辖;告知民众强摘器官是违反国际法、道德、国内法及医学伦理行为;加强宣导跨国器官买卖及器官中介禁令。

器官供需失衡 多国到大陆进行移植

由于全球器官供需严重失衡,亚洲国家包括台湾、马来西亚及器官移植法未立法前的以色列,都到中国大陆进行器官移植。马来西亚国家肾脏登录咨询委员会主席暨研究肾脏协会主席阿迈德(Ghazali Ahmad)表示,虽然马来西亚人到中国大陆进行器官移植,已从2004年约140人减到2011年约40人,但2013年他的病人中仍有人愿意花马币35万元(约新台币280万),到北京进行非法肾脏移植。阿迈德指出,只有加强教育宣导、发掘潜在器官捐赠者、发展器官自给自足以及立法,才能有效遏止不法境外器官移植。

以色列希巴医疗中心心脏移植部主任拉维(Jacob Lavee)表示,多年前他的病人打算到中国换心,保险公司告诉他,等3个星期就可以换心,结果病人到中国真的如期完成手术。拉维震惊之余开始研究中国移植器官状况,结果发现中国器官来自犯人、良心犯甚至是法轮功学员。针对不法及不道德器官移植,拉维开始在以色列努力推动相关法案,包括:禁止器官交易、中介,限制境外活体器官移植、限制尸体器官出入境,国家及保险公司不再补贴任何牵涉器官买卖及非法取得器官的境外移植等。由于考量死刑犯捐赠器官可能缺乏自主性,拉维极力反对死刑犯捐赠器官,他说台湾死刑犯捐赠器官数量本已减少,但很遗憾近一两年又有恢复趋势。

麦塔斯提到,发展器官移植技术的人,大概做梦也没想到器官移植会被用来杀害良心犯以谋取利益。现在国际社会采取行动,设法矫正器官移植的问题,而法轮功学员严重遭受迫害则是最大动力。

美国医生反对强摘器官组织亚洲区法律顾问朱婉琪表示,人体器官不是货品,不管市场是否透明化,都不能拿器官来买卖。例如:在中国要一份假的同意书很容易,在那样专制的地方,包括器官买卖都不太能相信,如何能期待中国能建立透明可追查的市场?伊斯坦堡宣言是要穷人免于被迫害,如果器官交易合法化就等于变相鼓励穷人贩卖器官,让富人把器官当成货品。所涉及的法律、伦理道德层面远超过交易本身,不是解决器官缺乏的办法。

纽约詹姆斯彼得VA医学中心肾科主治医师徐建超表示,器官移植能挽救人的生命,但被用来牟取暴利甚至成为杀人工具,这是很不可思议的事情,应该教育民众不要做这种事,如果民众不参与,非法器官移植就不会发生。至于在中国大陆,大部分器官来自法轮功学员,如果社会、医界、法界一起阻止这种迫害,停止人权的侵犯,就能解决相关问题。◇

国际人权专家发言重点

人名 重点摘要
麦塔斯 1.台湾政府及国会应劝民众不要前往纵容器官交易及非法摘取器官的国家做器官移植。
2.立法或修法禁止成为跨国界、强摘器官罪行共犯及使用死刑犯器官。
3.设法提高台湾器官捐赠意愿,为人体器官移植建立自给自足器官来源。
4. 参酌各国相关器官移植法律,制定包括跨国司法管辖。
5.告知民众强摘器官是违反国际法、道德、国内法及医学伦理行为。
6.加强宣导跨国器官买卖及器官中介禁令。
7.国际社会采取行动设法矫正器官移植问题,而法轮功学员严重受迫害则是最大动力。
阿迈德 1.加强教育宣导。
2.发掘潜在器官捐赠者。
3.发展器官自给自足以及立法。
拉维 1.禁止器官交易、中介。
2.限制境外活体器官移植、限制尸体器官出入境。
3.国家及保险公司不再补贴任何牵涉器官买卖及非法取得器官的境外移植。
4.考量死刑犯捐赠器官可能缺乏自主性,反对死刑犯捐赠器官。
朱婉琪 1.人体器官不是货品,不管市场是否透明化,都不能拿器官来买卖。
2.伊斯坦堡宣言是要穷人免于被迫害。
3.器官交易合法化等于变相鼓励穷人贩卖器官,让富人把器官当成货品。
徐建超 1.器官移植能挽救人的生命,但被用来牟取暴利甚至成为杀人工具。
2.若民众不参与,非法器官移植就不会发生。
3.中国大陆大部分器官来自法轮功学员,社会、医界、法界应一起阻止迫害,停止人权的侵犯。

资料来源:台湾国际器官移植关怀协会、台湾医界联盟基金会 大纪元记者徐翠玲/制表

(责任编辑: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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