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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加入荷兰国籍需居住七年以上

2013-12-22 23:52 中港台时间|12-22 22:07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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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12月22日讯】(大纪记者靖诗荷兰报导)荷兰国家安全与司法副大臣特文(Fred Teeven)近期公开了政府有关加入荷兰国籍要求的法定居住期,将从目前法定的5年增至7年。

这项执政联盟协议中的计划得到了内阁各部门大臣的支持,他们认为外籍人士必须在荷兰稳定持续的居住“一个时期”,并了解融入荷兰社会后才能加入荷兰国籍。因为根据社会研究调查结果,在荷兰居住足够长时间的外籍移民,通常都已经有工作并完成了职业教育培训。而有些移民即使完成社会融入课程后,依然无法完全适应荷兰社会生活,这是内阁所不愿看到的现象。除此之外,新移民想参加地方选举投票也有新的居住期要求,同样是从5年增至7年。

此项计划仍需要得到国会批准。在此之前,社会事务大臣阿瑟尔(Lodewijk Asscher)已经公开要求外来移民定居荷兰时,签署一份参与荷兰社会声明,表明他们将秉承荷兰社会价值观,积极参与荷兰社会事务。

(责任编辑:文晓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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