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限10欧元?柏林收紧公职人员收礼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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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2月19日讯】(大纪元记者穆华德国报导)作为公共服务业的公职人员可以接受价值多少钱的礼物?柏林最近修改了公职人员收礼的规定,新标准更严格,这也是柏林自从1990年以来首次修改这项法规。根据新规定,如果一名市民想给公职人员送花以表示感谢,甚至花束的大小也会涉及到是否违法。

一般来说,在公职机构工作的公共服务业人员原则上是不能接受与工作有关的礼物或者获得好处的。公共服务业(Öffentlicher Dienst)一般是指德国的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也包括国立医院、法院、警察局等公共机构的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法律也会允许这些公职人员接受一定价值以下的小礼物。柏林政府于2月份修改了这项法规,总的原则没有改变,只是在对收受物品的价值上更加严格了。这也是柏林22年以来首次对这项法规进行修改。

在新修改的法规中,公职人员收到的任何形式的报答、礼物和好处等都要告知雇主。在某些情况下,接受一定价值的物品也是允许的。例如,如果公职人员代表其工作的机构参加活动,他可以获得入场卷,也可以接受活动主办方提供的款待。但是像免费渡假或者利用职务之便接受低息贷款等肯定是不允许的。

可以接受10欧元以下礼物

根据新规定,在“广告宣传品”类别里,如果工作人员接受价值5欧元以下的物品是没有问题的,例如,圆珠笔、日历等。在接受小礼物方面,如果有个别市民出于感谢,想要送些礼物给公职机构的工作人员,赠送价值10欧元以下的礼品也是可以的。

对于某些公职人员来说,例如警察、消防员、教师等,他们可能经常会碰到有市民为了表示感谢而送花束或者巧克力的情况。也就是说,根据新规定,如果一名公职人员接受了一束价值超过10欧元的大花束,那么他就违反了相关法规。但是如果只是一小束花,就没有问题。

华人反应

一位在德国生活了近2年的刘先生表示,他听到这个消息时感到很惊讶。因为10欧元也就是相当于不到100元人民币,在中国送100元的礼物真是不算什么。他觉得德国是一个法制国家,这个10欧元的规定说明对公职人员接受礼物这方面的要求更严了,以后公职人员在接受礼物这方面肯定更加小心翼翼了。

另一位在德国已经生活了10年的李先生表示,他以前也曾经看过很多这方面的报导。他认为德国社会监督体制比较透明、成熟。公职人员就是为大家服务的,也不是什么特权阶层。特别是一些公务员,正因为他们掌握了公权力,所以老百姓对他们才会有更严格的要求。

王女士对此也是深有感触。她表示,她的儿子在上学时的时候很让人费心,做什么都慢,别人都做完了,他还楞在那里。但是他上一、二年级时碰到了一个很好的老师,这位老师总是很耐心地帮助他,提醒他,还称赞他的优点,比做家长的都耐心。王女士特别想对这位老师表达感谢,就想请这位老师去看文艺演出。但是这位老师说,她是公职人员、不能接受这么贵重的礼物。后来,王女士一家搬到了另外一个城市。王女士特别高兴地表示,现在她可以用自己的方式对这位老师表达谢意了,因为这位老师不教自己的儿子了,她的礼物只是私人朋友间的馈赠了。

(责任编辑:文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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