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嘉县加强房屋买卖定型化契约使用查核

人气: 2
【字号】    
   标签: tags: ,

【大纪元2013年03月22日讯】〈大纪元记者蔡上海嘉义报导〉近来买屋纠纷时有所闻,政府为加强保障消费者权益,分别修订“预售屋”及“成屋”买卖定型化契约范本,希望能进一步促成房屋买卖契约内容的公平。嘉义县政府为加强业者落实定型化契约范本的使用,由消保官会同主管机关地政处分赴民雄、水上地区目前推案销售中的业者进行查核,对于相关缺失已限期要求业者改善。

县府22日表示,对于“预售屋买卖定型化契约”有关“附属建物面积”得列入计价部分,范本仅规定除“阳台”外,其它项目不得计入,但查核发现有业者将“雨遮”项目计入,消费者将因此多花冤枉钱;至于“履约保证”方式,范本规定5种保证方式供业者择一以供担保,有业者漏未列入契约,消费者房屋买的不安心,相关缺失已限期要求业者改善。

内政部101年10月29日订颁“成屋买卖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公告自102年5月1日生效,县府也藉由此次查核对业者加强宣导。新公布规定成屋买卖定型化契约规范的重点有:业者应将房屋现状重要资讯充分揭露,如曾否发生凶杀自杀、业者应明确记载房屋现状格局及建物型态,如公寓或透天厝、业者交屋迟延所应负之责任、业者广告内容及效力等。

县府呼吁,房屋买卖金额庞大,有可能是人们一生中难得的一次重大消费,消费者签订买卖契约前,应格外谨慎。为保障消费权益,县府要求建商拟定的定型化契约应符合内政部公告之规定,也吁请消费者签约前应充分利用契约审阅期间,确实了解及比较契约的内容,以保护自身权益。◇

(责任编辑:晓玫)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