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晨起诉《劳动报》:谎报微博广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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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3月30日讯】北京时间3月28日17时23分,姚晨工作室官方微博贴出了姚晨状告劳动报社的起诉状,并透露已经委托律师,正式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交了起诉状,请求法院判令劳动报社立即停止侵权,删除侵权报导的网络版及相关链接并发表致歉声明。

3月20日,上海的《劳动报》发表了名为《微博“明码标价”产业链浮出水面》的报导,在网络上引起了不小的震动。报导称东方卫视宣传总监韦亮告诉记者明星微博“明码标价”的事情,“像冯小刚、姚晨这样千万级粉丝的大咖(大明星),单独发一条软文价格为2万元,转发一条几千元。”

而后,东方卫视宣传总监韦亮则微博声明,否认“明码标价”的言论。随后姚晨转发此微博请劳动报社纠正报导。

姚晨的民事起诉状中表示,她曾通过经纪公司和代理律师向劳动报社发函,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但是劳动报社一直拒绝删除报导网络版及赔礼道歉。对此,姚晨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在其报纸醒目位置、官方微博置顶位置连续三十日刊登致歉声明,为原告消除不良影响。并且案件的受理费用由被告承担。

(责任编辑:李文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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